《王制》是天下統一於諸侯時代的“中國模式”(《禮記·王制》之一)

作者: 翟玉忠 蔡青   發布時間: 2026-09-02

經義:

《王制》是秦漢以前天下制度模式的系統性總結。從中我們看到,在天下統一於諸侯的虞夏商周四代,整個社會機器是如何運作的。

《史記·封禪書》明確記載,《王制》是西元前164年,漢文帝命令博士諸生采錄《六經》中相關內容而成。“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作《王制》”。

任銘善(1913-1967年)先生指出,《王制》只是虞夏商周四代的“中國模式”,未必是某一時期實行過的制度。他總結說:“茲篇所記者十事:班爵、祿田、任官、巡狩、朝聘、教學、養老、國用、喪祭、職方。蓋損益四代以定一王之法,而未必時行者也。”(任銘善:《禮目錄後案》,齊魯書社1982年版,第11頁。)

在土地公有的前提下,作者系統構建了從天子到附庸的等級爵祿體系與封國制度。它沒有以天命、德性或先王神話開篇,而是以數學般的精確,直接切入制度設計的核心——等級與分配。“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短短十五字,徑直端出一套五級爵位體系。五級諸侯類似今天的地方行政區劃;緊接著是諸侯的五等臣屬: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五等臣屬類似今天行政區劃內的科層制官僚。兩套五等經緯交織,共同搭建起整座禮制大廈的骨架。

任何複雜社會都有等級,那是功能分化的客觀呈現。《王制》所設計的爵位可不是榮譽頭銜的空殼,它直接與所分配的土地面積掛鈎:天子享田一千平方里 ,公侯一百平方里,伯七十平方里,子男五十平方里,享田不及五十平方里者爲附庸。天子之臣的對應關系同樣精確——三公之田比照公侯,卿比照伯,大夫比照子男,元士比照附庸。政治身份、土地資源、經濟産出三者被鎖定在同一個換算體系中:爵位意味著多少土地,土地意味著多少産出,産出意味著能養活多少人。每一個環節都可以計算,每一個等級都有數字依據。

這種“量化治理”的思維方式,在後續的論述中更趨極致。農夫受田百畝,但因肥瘠不同,産出各異,於是分爲五等田:上等田的農夫能夠養活九人,其次養活八人、七人、六人,最下等的爲五等田,能養活五人。“食幾人”這一計量單位,將農業生産力直接轉化爲人口供養能力,使整個等級體系的根基落在了堅實的經濟核算之上。以此爲基准,再規定諸侯之下士的俸祿相當於一個上等百畝農田所能供養的九人之食,並逐級倍增: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國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

在此基礎之上,經文轉入宏觀的天下封建規劃。天下九州,每州方千里。每州之內,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一百二十,合計二百一十國。八州共一千六百八十國,加王畿內九十三國,總計一千七百七十三國,附庸不計算在內。設計者似乎在用數字宣告,天下爲公,天下爲天下人所共有!

先賢治理天下,絕不只是提出模糊的道德理想,而是一整套可量化的規劃與可驗證的方案。土地的總量是已知的,等級的標準是確定的,分配的邏輯是透明的。從天子到附庸,每一個人都知道自己應該得到多少、爲什麽應該得到這麽多。這種將權力分配建基於可計算、可驗證、可論證規則之上的努力,是人類政治史上開創性制度設計。

經文:

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制:農田百畝。百畝之,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爲差也。

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

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

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爲附庸、間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國。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其餘以祿士,以爲間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語譯:

君王制定俸祿、爵位等級,分爲公、侯、伯、子、男,一共五等。諸侯國裏分上大夫即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一共也是五等。

天子的田有一千平方里,公爵、侯爵的田有一百平方里,伯爵的田有七十平方里,子爵、男爵的田有五十平方里。有田不足五十平方里的,不歸天子直接統轄,而附屬於鄰近諸侯,稱作“附庸”。天子的三公所佔的田地,比照公爵和侯爵,天子的卿所佔的田地比照伯爵,天子的大夫所佔的田地比照子爵和男爵,天子的上士所佔的田地比照附庸。

制度規定:一百畝農田爲一使用單位。依土地肥瘠程度,分爲五等:上等田的農夫能夠養活九人,二等田養活八人,三等田養活七人,四等田養活六人,最下等的爲五等田,能養活五人。在官府服務的庶人,其祿米就比照這五個等次田地的收入。

大國諸侯的下士的俸祿,相當於耕種一百畝上等田的農夫的收入,其俸祿足以替代他們務農耕田所獲。中士的俸祿比下士多一倍,上士的俸祿比中士多一倍,下大夫的俸祿比上士多一倍,卿的俸祿是大夫的四倍。國君的俸祿是卿的十倍。次一等諸侯國之卿的俸祿,是大夫的三倍,國君的俸祿,是卿的十倍。小國之卿的俸祿,比大夫多一倍,國君的俸祿,是卿的十倍。

次國上卿的地位相當於大國的中卿,次國中卿的地位相當於大國的下卿,次國下卿的地位相當於大國的上大夫。小國上卿的地位相當於大國的下卿,小國中卿的地位相當於大國的上大夫,小國下卿的地位相當於大國的下大夫。

四海之內共有九州,每州一千平方里。其中八個州,每個州內,用分封的方式建立一百平方里的國家三十個,七十平方里的國家六十個,五十平方里的國家一百二十個,共計二百一十國。州內著名的山川、湖澤不分封,分封後剩餘的土地爲附庸小國及閒田。八個州,每州有二百一十國。另外一個州,就是天子的王畿,其中一百平方里的國家有九個,七十平方里的國家有二十一個,五十平方里的國家有六十三個,總共九十三國。王畿內的名山大澤不頒賜給臣子。分封剩下的土地作爲士的俸祿田,或閒置備用。天下九州共有一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上士的封地及諸侯的附庸,不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