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蔡青 發布時間: 2026-07-25
經義:
本節講了一系列有關喪禮的規範和故事,指導人們如何依據不同身份行禮,隨即轉入最富哲理的一段,闡釋為何要有此禮——“節哀,順變也,君子念始之者也。”喪禮不是外在地強加於哀者的約束,而是對哀者內在情感的疏導與呵護。君子想到父母生育自己的初衷,不敢因過度哀毀而傷身絕嗣,所以要節制哀情、順應劇變。此一“念始之者”,將喪禮的支點從外在規範複歸於內在情感,從社會需要複歸於生命本源。不依仗鬼神威嚇或祖先懲罰,而是訴諸每個人感同身受的親子之愛,這是多麼人性化啊!這段話對後世影響很大,以至於“節哀順變”成為慰問遭遇喪事者的習語。
緊接著,經文逐一闡發喪禮諸節的義理和用心。招魂之儀,“盡愛之道也,有禱祠之心焉”,是孝子不忍接受親人已逝,故向幽暗之處呼喚,以期萬一之返。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這正是至愛的表達。為死者口中填放米貝,只因“弗忍虛也”——死者無知覺,口中是否有食物已不重要,然而生者“不忍”——不忍之心乃禮的靈魂。
至葬後諸節,其心理愈發深沉。葬後歸來,回到死者生前行禮、饋食之處,而其人已不復可見。篇中以簡潔的筆觸寫出了最沉痛的失落:“反而亡焉,失之矣,於是為甚。”這就是為何周人要在反哭時接受弔唁,此刻是孝子最悲傷的時刻,親朋到來是對這份悲傷的陪伴與分擔。孔子舍殷禮而取周禮“反哭而弔”,可謂深察人情之微妙。
下葬當天即行安頓逝者靈魂的虞祭,不忍心哪怕一天離開親人之神。卒哭次日即行祔祭,只為不忍心亡親哪怕有一天魂無所依。殷人在練祭後才祔,周人在卒哭後即祔,孔子獨取殷法,因為殷法使吉祭與祔祭之間相隔更長,使亡親神靈能在廟中從容安頓。每一次祭祀的時間安排,背後都是一個“不忍”。禮的精密繁複,不過是將不忍之心落實到每一個時日、每一個動作之中。
現代社會的喪禮日益簡化快捷,甚至高度商業化。“一條龍服務”將喪禮變成標準化流程,三鞠躬後便匆匆了事。許多人視繁複儀節為形式主義而拋棄殆盡。然而經典告訴我們,形式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形式承載著情感。沒有招魂之儀,則愛之未盡之情無處安放;沒有反哭之弔,則喪者最脆弱的時刻無人陪伴;沒有虞祭與祔祭的時間性安排,則喪者與逝者的聯結被粗暴斬斷。當代心理學研究也表明,人的哀傷是不可以被跳過的,它需要時間、儀式和共同體的陪伴來化解。簡化喪禮不等於取消喪禮本身,要以不失喪禮的情感邏輯和精神內核為度——今天,我們當以時代方式找回人人皆有的“不忍”之心!
經文:
君之
公之喪,
君於大夫,將葬,弔於
五十無車者,不越疆而弔人。
季武子寢疾,
大夫弔,
弔於人,是日不樂。婦人不越疆而弔人。行弔之日不飲酒食肉焉。
弔於葬者必執引,若從柩,及壙,皆執紼。
君遇柩於路,必使人弔之。
大夫之喪,庶子不受弔。
妻之昆弟為父後者死,哭之
有殯,聞
子張死,曾子有母之喪,齊衰而往哭之。或曰:“齊衰不以弔。”曾子曰:“
有若之喪,
喪禮,哀戚之至也。節哀,順變也,君子念始之者也。複,盡愛之道也,有禱祠之心焉。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
語譯:
國君的嫡子在十六至十九歲之間夭亡的,用三輛車隨葬;國君的庶子在這個年歲之間夭亡的,用一輛車隨葬;大夫的嫡子在這個年歲之間夭亡的,用一輛車隨葬。
諸侯的喪事,由諸侯直接任命的官員要拄喪杖。
國君參與大夫的喪事,於出葬那天先去殯宮弔喪,及至柩車離開殯宮出門,國君命人手執柩車的繩索拉車,走三步就停止。如此拉三次,國君離開。如果是柩車朝祖廟時國君來弔喪,也是如此行禮;柩車到孝子居喪、哭踴致哀的舍廬時,國君來弔喪,也是如此行禮。
年過五十而沒有車的老人,不必越境去弔唁他人。
季武子臥病在家,士人蟜固正為親人服喪穿著齊衰服,他沒有脫下齊衰喪服就進了季武子家門去見他,說:“這見大夫而不脫齊衰服的禮,很快要丟失了吧。士只有進入公門才脫掉齊衰服的。”武子說:“你做得不也很好嗎?君子就應該使衰微的禮發揚起來!”等到季武子去世了,按照禮制眾人不須廢樂,因此曾點靠著他家大門唱歌。
大夫前來弔喪,如果喪主正忙於殯殮等事,就派人告訴大夫,請他稍等片刻。
為別人弔喪那天,就不演奏音樂。婦人不越境去弔唁他人。弔喪那天,不飲酒不吃肉。
死者下葬當天去弔喪,一定要幫忙拉柩車的繩索,如果跟隨柩車到墓穴,都該攥住系棺繩索,幫助下棺入葬。
死在他國,如他國的國君前來弔喪,一定要有代表喪主方拜謝的人,即便是死者的朋友、老鄉、房東也都可以。國君弔喪的儐者說:“敝國國君前來幫助料理喪事。”喪主方的代表回答說:“多謝屈尊光臨。”
國君如果在路上遇到柩車經過,一定要派人前去弔喪。
大夫的喪事,庶子不是喪主,不能接受親朋的弔唁。
妻子的兄弟是他父親的繼承人而去世,要在正寢為他哭悼,讓自己的兒子作為喪主,袒露左臂、束著絻髮、號哭跳腳。丈夫進入寢室的右側,面向北而哭。派人站在門外,告訴聞哭而來的人死者是誰,親近熟識的人就進門哭。如果丈夫的父親健在,就不能在正寢裏哭妻弟,而要到妻子的寢室去哭;如果死去的妻弟不是其父的繼承人,就要到正寢和妻子寢室之外的其他房間去哭他。
家中還停著親人的靈柩,又聽到在他國的遠房兄弟去世的消息,就到偏房為他哭悼。如果沒有偏房,就在門內右側哭悼。如果死者就在國內,就要親自前往哭悼。
子張去世,曾子正為母親服喪,穿著齊衰就去哭子張。有人說:“穿著齊衰服不可以去弔喪的。”曾子說:“難道我是去弔唁他的嗎?”
有若的喪事,魯悼公前去弔喪,子遊站在魯悼公左側輔助悼公行禮。
齊國發訃告通知魯國,齊襄公的夫人王姬去世,魯莊公為她服大功。之所以服大功,有人說:“因為王姬作為天子女兒,是由魯國主婚嫁到齊國的,所以莊公把她看作是自己的姐妹而服大功。”也有人說:“這是因為王姬是莊公的外祖母,所以為她服大功。”
晉獻公去世治喪,秦穆公派使者子顯向流亡在外的公子重耳表示慰問,並傳話道:“寡人聽說:失國常發生在此時,得國也常因為此事。雖然你正莊嚴服喪心中憂傷,但流亡也不可太久,時機亦不可錯失。你請考慮一下吧!”公子重耳把這番話告訴舅舅子犯,子犯說:“你還是辭謝他們的好意吧!逃亡之人沒有什麼寶物,只有把親行仁義當作寶。父親去世意味著什麼啊?如果以此圖謀獲利返國,那天下人誰能幫你開脫罪責?你還是推辭掉吧!”公子重耳於是答謝使者說:“承蒙貴國之君施惠弔唁流亡的臣子重耳,身在國外而父親去世,不能親臨哭悼致哀,讓貴國之君為我擔憂。父親去世,這是何等凶禍!我怎敢有他想,來玷污貴國國君的厚義呢。”說罷磕頭觸地,而不敢拜客受弔。哭著站起後,不再與使者私下說話。子顯回國向秦穆公複命。秦穆公知道公子重耳的舉動後說:“公子重耳真是仁厚啊!只磕頭觸地而不拜使者,表明自己不敢以父親的繼承人自居,所以沒有答謝行拜禮。哭著站起來,是敬愛父親的表現;起身後不再和使者私下說話,表明他不想趁國喪謀利。”
停柩在堂,堂上圍著帷幕,朝夕哭時不掀起帷幕,這不是古代喪禮的禮制,是從敬姜哭穆伯才開始的。
父母的喪事,孝子悲慟到了極致。節制悲哀,是為了順應生活的劇變,也是因為君子想到父母生養自己的初衷而不敢毀傷身體。招魂,是表達真愛的方式,懷有祈禱的誠心。希望親人從幽暗之地返回,這是求助於鬼神的方式。招魂時面向北,這是尋求於幽暗之地的意思。拜謝賓客的弔喪和磕頭觸地,這是哀傷最悲痛的表現。磕頭觸地,又是悲痛中最重的表達方式。往死者嘴裏填放米和貝,這是不忍讓親人空著嘴。不用人做的食物作為飯含,用自然天成之物更好。銘,是神明的旌旗,因為死者的形貌已經不能分別了,所以要在旗上寫上他的名字作為標記。愛去世的親人,所以把他的名字寫在旗上;尊敬去世的親人,所以旗的規格、尺度要與他的身份、地位相符合。重,和神主的作用相同。殷人在殯禮製作神主後將重與神主相連綴,懸掛在廟中,而周人則撤掉重,埋在門外道路的左側。供奉死者祭品,要用質樸器具盛放,因為親人哀傷的心也是樸素的。只有葬後的祭禮,主人盡敬神之心時,才用帶有裝飾的器具。怎麼知道神靈一定會享用祭品呢?只不過是因為主人懷有莊重恭敬的心才這樣做的。捶胸頓足,是哀痛至極的表現。但要按照一定的次數,這是為了節制親人的哀傷而作的規定。袒露左臂,去掉束髮的布帛,僅用麻繩束髮髻,這是外表裝束上的變化。憤懣,這是哀傷之情的變化。去掉衣服上的裝飾,就是去掉華美。袒露左臂、去掉束髮的布帛,這是去掉身上裝飾最極端的表現。但有時要袒露左臂,有時又要穿好外衣,是說哀傷還是要有所節制。要戴著纏有葛绖的爵弁去參加葬禮,這是與神明的交往方式,並體現主人有恭敬之心。周人戴著爵弁行葬禮,殷人戴著冔行葬禮。親人去世後,要讓主人、主婦和家臣喝一些粥,因為這三人由於悲傷已經無心飲食,怕他們因此病倒,所以國君命令他們進食。死者葬後,主人要返回廟中上堂而哭,這是返回死者生前祭祀行禮的地方。主婦進入室內而哭,這是死者生前饋食的地方。返回廟中哭時親朋要前去弔喪,這時是親人最悲傷的時候。因為回來時發現親人已經不在,永遠地失去了,所以說是最悲傷的時刻。殷人在下葬時就去弔喪,周人則在返回廟哭時去弔喪。孔子說:“殷人的做法太直接樸素了,我贊成周人的做法。”要埋葬在北郊,頭朝北,這是夏、商、周通用的禮節,因為鬼神要到幽暗的地方的緣故。死者下棺後,主人要把幣帛送到墓穴中,祝要先返回去請虞祭中充當尸的人。等到返回廟哭後,主人和相關人員去檢查虞祭所用的犧牲。另外辦事人員要在墓道的左側設置幾案和席子,放好祭品,禮敬地神,返回家後,正午舉行虞祭。下葬的當天就舉行虞祭,這是因為孝子不忍心哪怕一天離開親人之神。就在當天,用虞祭的禮節代替奠祭的禮節。卒哭祭時,祝要致辭說“喪祭已經完成了”。卒哭祭這一天,用吉祭的禮節代替喪祭的禮節,卒哭祭的第二天,主人要捧著死者的神主在死者的祖父廟中舉行祔祭,使其神靈歸於祖父。喪祭變成吉祭後,緊接著第二天的祔祭,一定要一天接著一天,這是不忍心亡親的神靈哪怕有一天無所歸依。殷人在逝者去世一周年忌日的第二天舉行祔祭,周人在卒哭祭的第二天舉行祔祭,孔子認為殷人的做法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