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冢宰第一》經義

發布時間: 2026-04-27

天官系統共有六十三職官,其中大宰(即冢宰)既是天官之長,又是六官之首。天官系統的官,按《敘官》的說法,屬於“治官”,即治理國政之官,然其實際職掌,卻十分複雜而瑣細,可以稱得上治官的,僅大宰、小宰、宰夫、大府、內府、外府、司會、司書、職內、職歲、職幣等十一官而已。其他諸官所執掌,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類是掌飲食的官,其中又分幾類:

一是負責烹煮或製作食物者,膳夫、庖人、內饔、外饔、亨人、臘人、醯人等七職皆是;

二是負責捕獲獸類或魚鱉等以供膳食者,有獸人、漁人、鱉人等三職;

三是負責進獻食物者,有籩人和醢人;

四是負責酒漿者,有酒正、酒人、漿人三職;還有專門為王調配飲食的食醫,掌鹽的鹽人,掌供巾幕以覆蓋飲食的冪人,掌供冰以冷藏食物的淩人等,皆可歸屬於掌飲食類的官。這一類的官除了為王、王后和太子的飲食服務外,還負責供給賓客、祭祀以及喪事等所需飲食。

第二類是掌服裝的官,其中有掌王皮裘的司裘,為王、王后縫製衣服的縫人,掌王后、九嬪和內外命婦首服(頭上裝飾物)的追師,為王、王后掌鞋的屨人等。

第三類是醫官,有醫師、疾醫、瘍醫、獸醫等職。

第四類是掌寢舍的官,其中有負責為宮寢清除污穢的宮人,有為王外出設宮舍、帷帳等的掌舍、幕人、掌次等。

第五類是宮官,有宮正、宮伯、內宰、內小臣、聞人、寺人、內豎等五職。

第六類是婦官,其中有服侍王並協助王后行禮事的九嬪、世婦、女御,而為王后掌祭祀和禮事的女祝、女史,亦可附於此類。

第七類是掌婦功的官,有典婦功、典絲、典枲三職。

另外還有為王掌藉田的甸師,為王掌收藏的玉府,掌皮革的掌皮,掌染絲帛的染人,掌大喪為王招魂的夏采等五職,皆可自成一類。

從本篇職文可以看出,作為天官之長、六官之首的大宰的職權是何等重大,他既“掌建邦之六典”,以作為天、地、春、夏、秋、冬六個系統官吏的典則,佐王治理天下邦國,又掌理王國的“八法”、“八則”、“八柄”、“八統”、“九職”、“九賦”、“九式”、“九貢”、“九兩”等等。然其屬官,除前所列第一類諸官(其中又主要是小宰)協助他施行部分職掌外,其他各類職官的職事皆甚細微,幾與天官作為“治官”的職掌無涉,而尤以服務生活和宮內事務的職官為多,占了天官系統職官的絕大部分,因此頗為後世學者所譏。斯維至說:“曩讀《周禮》,覺其言冢宰之權能極尊,而細按所屬,則凡庖人、宮人、世婦、女御等,殆皆王之小臣,可謂頭大尾小,殊不相稱。”(《兩周金文所見職官考》,載1947年9月《中國文化研究匯刊》第七卷)蔣伯潛說,天官“以掌宮中事務者為最多,凡寢舍、膳食、飲料、服裝、醫藥、婦寺,皆統於天官,次則為掌財貨會計者。可見天官一方統攝六官,一方兼掌雜務,恰似現代各機關中之總務處焉”。(《十三經概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72頁)這些批評,不為無見,然都是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問題的。若從當時歷史條件看,作者究竟為何如此設官,恐怕還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周禮》將百官分為天、地、春、夏、秋、冬六個系統,大致分工為:天官主管宮廷,地官主管民政,春官主管宗族,夏官主管軍事,秋官主管刑罰,冬官主管營造。這六個系統不是平列的,天官中的大宰統領著其他五官。在百官之中,大宰的職位最高,但他上面還有一個王,淩駕於百官之上。《周禮》中雖沒有專設“王”之官職,但從全書的敘述中,這個王是無所不在的。

《周禮》中,王是至高無上的存在,他擁有全部的國土和人民。王設百官治理民眾,百官要對王負責。王、百官、民眾三個層次,一 層控制一層。王居於中心地位,而分封的諸侯國,圍列在王畿的四周,拱衛著王所居的王城。《周禮》現存五篇,每篇開頭都有完全相同的幾句話:“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這是《周禮》的總綱,王在理想社會中至高無上的核心地位就 由此定位。

“辨方正位”,不是簡單地找一塊地,找正東西南北方向就建王宮。按照《地官-大司徒》的說法是:“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樹之。”這“地中”可謂是真正的風水寶地,只有王的身份才相配。

佔據“地中”,僅僅是王在地理上的特權。王擁有的權力遠不止此。他超然六官之上,駕馭六官治理全國。王有官吏任免權,制訂法律權,處理政事的最後決定權,司法最終裁決權,祭祀五帝、大神祀、先王的主祭權,還有軍權。

但是王也不能隨心所欲,不能獨裁,也會受到制約。《秋官•小司寇》裏說到,國家有重大事情,如兵寇之難、遷徙國都、無嫡選庶繼位等等,都要召集百官徵詢意見。王的開支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王對臣下的賞賜有一定的額度。王的言行要符合一定之規,平時,師氏要以善道教導王,保氏則可以匡正諫止王的惡言惡行。這是《周禮》作者的高明之處,既給王設計一個崇高無比的位置,又給王設置一些限制。

上面說到,天官處於其他五官之上,可以統領其他五官,但真正有權力統領其他五官的只有大宰、小宰。這從他們的執掌可以清楚地 看出。

大宰的職責:以六典佐王治邦國,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則治都鄙,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以九職任萬民,以九賦斂財賄,以九式均節財用,以九貢致邦國之用,以九兩系邦國之民。這之中,六典(治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由大宰主持制訂,治典由大宰親自施行,其他五典則由地官大司徒、春官大宗伯、夏官大司馬、秋官大司寇、冬官大司空施行。而“八法”“八則”“八柄”是治理官府群臣的,“八統”“九職”“九兩”是治理民眾的,“九賦”“九式”“九貢”是關於國家財賦的。官、民、財是關乎國家命脈的,大權都在大宰手中。而且按《周禮》作者的設計,國家沒有常備軍,而是兵農合一,所以抓住了民,也就是抓住了軍隊。

大宰是王的主要助手,負責修立政法之書並頒佈施行,雖大權在 握,但也不可能事事親力親為,因此他有一個副手--小宰。小宰兼管內宮外朝,掌握著全部官吏的考核升降進黜權。小宰還要負責掌管財物和王朝的法律、政策,同時依據王朝的財經制度對照審核全國各地的收支報表。這些重要而繁雜的大事,小宰一個人也忙不過來,於是又設置兩個機構--大府和司會來專門負責這兩項。

大府具體負責全國的財賦收入,按九貢、九賦、九功的副本收取交納的財物,並把財物分撥給負責收藏以待用的各府。到了年終,要 總計一年財物的收支而上報大宰。

司會考核各級官吏呈報的政績,評斷他們的會計文書,全面瞭解 各諸侯國的治理情況,以協助王和大宰決定對他們的懲罰和獎勵。司 會下設四個職能部門:司書、職內、職歲和職幣。司書的職責是根據 各官府報表的副本,進行會計核算,並以此考核百官的業績等。職內 的職責是負責財賦收入賬目,保管各級官府呈報的財賦收入記錄的副 本。職歲負責財賦支出賬目,職幣負責掌管餘財賬目。

鄭玄在《司會》下注云:“司會主天下之大計,計官之長。”結合司書、職內、職歲和職幣的職掌,可以說《周禮》已設置了周密的專門主管會計的行政機構及官職。這與當前我國的會計管理是由財政部會計司來完成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它比現在財政部職權範圍要 大,它不僅掌握著國家財政的收入與支出,而且還利用會計記錄來考核官吏的政績。

大宰之下有個宰夫,其職位僅次於小宰,算是比較高的。宰夫這個職位比較特殊,他不僅輔助小宰考核各級官吏的收支報表,還可以 越級向天官和王匯報。宰夫的職掌歸納起來有二:一為政治監察,監 審諸臣群吏遵紀守法的情況;二為經濟監察。宰夫稽察範圍廣泛,然 尤重於審查、監督財政經濟事務,其目的是為了檢查各項財經法規制 度是否得到執行,各項經濟收入是否如數取得,各項經濟支出是否按 規定用途開支,各項財產是否受到侵犯,等等。

按其職能看,宰夫之職相當於現代的監察、審計。在《周禮》中.不但天官有此職,其他五官也有。地官之鄉師,春官之肆師,夏官之軍司馬,秋官之士師,冬官之匠師。古代稱之為“句考之官”。所謂“句考”,就是統計、考核的意思。

天官與其他五官,並不是只有統領關係,也有分工協作和相互制 約關係,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之間更是如此。這種分工協 作和相互制約關係,即大宰“八法”中的“官聯”。它可以稱得上是 《周禮》中閃耀著特殊光輝的一種思想。

前面說過,“八法”“八則”“八柄”是大宰用於治理官府群臣的原 則。其中的“八法”集中論述了如何進行官治的問題。“八法”之中最重要的兩條是“官常”和“官聯”。官常,就是明確規定各級各類官員的職守,以及量和質兩方面的規定,這也是考核官員實績的標準之一。官聯,就是遇有國家大事,一官不能獨,需要眾官佐助配合,聯合辦理。《周禮》中,官聯還可以分為不同系統間的聯事與同一系統的聯事。

不同系統間的聯事可以大祭祀為例。祭祀在古代國家活動中,稱 得上頭等重要的大事,於是六官官長都得親自參與。祭祀時,天官大 宰要幫助王拿玉、幣、爵等物,以便王親自奠祭。地官大司徒的任務 是進奉牛牲,供奉剖割好的牲體。春官大宗伯本來就是掌管祭祀方面 的政務,做的事情更多一些,洗濯祭品、檢視祭祀時用的器物等,都 是他的分內事;正式祭祀開始,又要由他宣告祭祀的名號,行禮的時 候負責提醒王應行之事,甚至當王后因故不能參與時還要代表王后行禮。夏官大司馬、秋官大司寇也各有所司,《冬官》篇早已亡佚,冬官大司空應該做什麼事無從得知。以理推之,祭祀時也有他的一份事。

同一系統的聯事可以凶荒年份賑濟為例。遇有這一類事,秋官一 系的遺人、鄉師、司救、委人等官員也要聯合辦理。鄉師是監督鄉以 下各級行政長官處理政務的官員,因此需要出巡六鄉四郊,遇有災情,他就有責任報告,以便進行救濟。實施救濟的責任落在司救的頭上,他要憑王發佈的命令,持節到有災的地方去發放救災物資。而救災物資又分別歸遺人和委人掌管,遺人管糧食,委人管柴草木材。救災一事,沒有各官員的聯合辦理是不行的。

各官府既有分工,又有機會協同辦事,關係也會融洽。這只是官聯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是制約百官。從古代君王的馭官術而言,後者大概更重要些。比如人口普查,是古代國家的一項重要政務,因為賦稅徭役都同人口有關,人口消長直接關係到國力盛衰。統治者不僅要竭力促進人口的增長,也需要確知國家人口總數。《周禮》為全國人口普查設計的路徑,不但有許多官員要擔負查計人口的責任,形成了官聯,並且,這種查計還分成兩個不同的系統進行。一個是地官大司徒以下,包括小司徒、遂人、遂師,直至鄉大夫、遂大夫等等官員。另一個是秋官系統的,由小司寇、司民以及鄉士、遂士、縣士組成。兩個系統各幹各的:地官系統的,查計六鄉六遂的人口;秋官系統的,查計包括鄉遂在內整個人口。兩者有重疊的部分,任何一方想要弄虛作假都辦不到。官聯的相互牽制、防止舞弊的作用,在這上面顯露無遺。

《天官》中的相關文字,對飲食時令、飲食養生等諸方面的講究, 要求之嚴格,追求之細微,即使是現代營養師也達不到那樣的水準。 《天官・食醫》:“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齊。凡食齊視春時,羹齊視夏時,醬齊視秋時,飲齊視冬時。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調以滑甘。凡會膳食之宜,牛宜 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魚宜苽。凡君子之食,恒放 焉。”我國封建社會各個朝代都有專管“食療”的太醫,這與《周禮》 以及先秦相關典籍中的“醫食同源”觀念應有一定的關係。

在飲食養生上,古人特別注重飲食與時令季節相配。《庖人》:“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犢麑,膳膏腥;冬行鮮羽,膳膏羶。”這裏說的主要意思就是在不同的季節裡應該吃不同的動物,而不同的食材要用不同的油脂烹調。《禮記・內則》對此有更詳細的敘述。

《周禮》對飲食“酸、甘、苦、辛、鹹”的五味調和,要求遵循 “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調以滑甘”的原則,春天要多吃酸的,夏天多吃苦的,秋天多吃辛辣的,冬天多吃鹹的,然後用甘味進行適當調和。飲食與季節相配的觀念,在古代上層社會一直相沿不絕,比如歷代的宮廷置辦宴席,都會根據季節的變換來配置食物,除了食材的季節性的原因之外,與上述五行配食也很有關系。據宋代陶穀《清異錄・饌羞》記載,唐朝的宮廷廚師們曾研製了一道夏天吃的“清風飯”來消暑。就是用水晶飯、龍睛粉、龍腦末和牛酪醬等混在一起,調配好後,放入冰池冷藏,專供夏天享用。唐敬宗年間,“清風飯”十分流行,被列為宮內夏季飲食的保留食品,並制定了制度。

《禮》中記載的飲食,從大類上分,有食、飲、膳、羞四類。 每類之下,又可分為若干小類。比如“飲”可分為酒、漿二小類。 酒,按釀造方法與釀造時間長短,可分為泛齊、醴齊、盎齊、緹齊、 沈齊五種。漿,即現代所謂飲料,但古代不僅用於解渴,亦用於漱口。漿分六種:水、漿、醴、涼、醫、酏。《周禮》所記飲食,真是琳琅滿目,難怪孔子說“食不厭精,膾不厭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