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夫無儐屍之禮的情況(《有司徹》之二十二)
發布時間: 2025-11-16
經文:
若不儐屍,則祝侑亦如之。屍食,乃盛俎:臑、臂,肫,脡脊,橫脊,短脅,代脅,皆牢;魚七;臘辯。無髀。卒盛,乃舉牢肩。屍受,振祭,嚌之。佐食受,加於肵。
佐食取一俎於堂下,以入,奠於羊俎東。乃摭於魚、臘俎,俎釋三個。其餘皆取之,實於一俎以出。祝、主人之魚、臘取於是。屍不飯,告飽。主人拜侑,不言;屍又三飯。佐食受牢舉,如儐。
語譯:
如果是下大夫,則不儐屍,祝侑屍以前的儀節都與上大夫儐屍時一樣。屍八飯時,在俎上盛放牲前肢的下段、上段,後肢的上段,中脊骨,後脊骨,後脅骨,前脅骨,都是有羊、有豬;魚七條;獸臘的右半邊,但沒有靠近後竅的部分。盛放完畢,上佐食進獻羊、豬的右肩。屍接受後,振而祭之,然後嘗一口。上佐食將嘗過的右肩接過來,放在肵俎上。
佐食者在堂下取一空俎,進入室內,放在羊俎的東側。然後從魚俎、臘俎上拾取魚、臘,每俎都只剩三枚。其餘都拾取,放在同一個空俎上,端出室。祝、主人、主婦俎上的魚、臘肉都取於此。屍不再吃飯,稟告主人已經吃飽。主人對屍行拜禮,勸他再吃,但不必說話;屍又吃三口飯。佐食者進獻羊和豬的肺、脊,其儀節和上大夫儐屍時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