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5-11-16
經文:
賓長獻於屍,如初;無湆,爵不止。
賓一人舉爵於屍,如初,亦遂之於下。
賓及兄弟交錯其酬,皆遂及私人,爵無算。
語譯:
賓長向屍獻酒,其儀節與上賓獻屍時一樣;不進獻帶汁的魚,獻屍時即舉爵,屍受爵後不奠爵。
一位年齡次於眾賓之長的賓舉爵向屍進酬酒,表示再次旅酬開始,其儀節與二位助祭者向屍、侑者獻酒時一樣,也及於眾賓、兄弟,下至家臣。
眾賓及兄弟互相酬酒,最後都下及於私臣,所進酬酒不計爵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