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階下陳鼎設俎(《有司徹》之三)
發布時間: 2025-11-16
經文:
乃舉,司馬舉羊鼎,司士舉豕鼎、舉魚鼎,以入。陳鼎如初。
雍正執一匕以從,雍府執二匕以從,司士合執二俎以從,司士贊者亦合執二俎以從。匕皆加於鼎,東枋。二俎設於羊鼎西,西縮。二俎皆設於二鼎西,亦西縮。雍人合執二俎,陳於羊俎西,並,皆西縮;覆二疏匕於其上,皆縮俎,西枋
語譯:
於是抬鼎,司馬二人抬羊鼎,司士四人分別抬豬鼎、魚鼎,進入廟門。鼎在門內庭東陳設的位置,與祭祖禰時一樣。
雍正拿著一把匕跟隨於鼎後,雍府拿著兩把匕跟著雍正,司士將兩個俎合在一起拿著,跟著雍府,司士的助手也將兩個俎合在一起拿在手中,跟著司士。匕都放在鼎上,柄朝東。兩個俎陳設在羊鼎的西側,俎面朝西。另外兩個俎分別陳設在豬鼎和魚鼎之西,也是俎面朝西。雍人把兩只俎一併搬來,陳設在羊俎之西,並列著,都是俎面朝西;將兩把柄上刻有紋飾的匕反扣在俎上,與俎的方向一致,柄朝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