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葬儀式(《既夕禮》之十三)
發布時間: 2025-11-08
經文:
至於壙。陳器於道東西,北上。茵先入。屬引。主人袒。眾主人西面,北上。婦人東面。皆不哭。乃窆。主人哭,踴無算,襲;贈用制幣,玄纁束;拜稽顙,踴如初。卒,袒,拜賓,主婦亦拜賓;即位,拾踴三,襲。
賓出,則拜送。藏器於旁,加見。藏苞筲於旁。加折,卻之;加抗席,覆之;加抗木。實土三。主人拜鄉人;即位,踴,襲,如初。
語譯:
柩車行至墓穴,陳放送葬之明器於墓道東西兩側,以北為上。茵先放入墓穴。接著除去棺飾和棺束,並系好下棺之繩。喪主袒露左臂。眾主人於東邊向西而立,以北為上。婦人於西邊向東而立,都不哭。於是落葬。喪主及親屬哭、踴不計數,喪主繼而穿好衣服;喪主將一一丈八尺長的黑色、淺黃色束帛贈給死者,置於墓穴之中;然後向死者叩拜,哭、踴和先前一樣。完畢,喪主袒露左臂,拜謝賓客,主婦則拜謝女賓;然後喪主和主婦各返其原位,喪主和婦人和賓客輪流哭、踴,各三次,喪主穿好衣服。有賓客辭行,喪主須拜送。
置放用器、役器於棺旁,加上棺飾。又置放葦包和筲於棺飾之旁。繼而加折,正面朝上;加抗席,正面朝下;加抗木。之後又加三匝土於抗木之上。喪主向加土之人拜謝後,返回原位,哭、踴、穿衣和先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