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祭品及各種器物(《既夕禮》之十)
發布時間: 2025-11-08
經文:
甸人抗重,出自道,道左倚之。薦馬,馬出自道,車各從其馬;駕於門外,西面而俟,南上。徹者入,踴如初。徹巾,苞牲,取下體。不以魚臘。行器,茵、苞、器序從,車從。徹者出,踴如初。
語譯:
甸人抬起懸掛物件的橫木,從廟門中央出去,然後將它倚靠在門左側的牆上。接著,將駕車的馬匹牽出來,每輛車兩匹馬,從門中央出去,車由人挽拉,跟隨於馬後,到門外套好車,在門東側面朝西等待出發,以南邊的車為尊。撤祭品者入門時,喪主、眾主人和婦人像先前那樣頓足而哭。覆蓋在祭品上的巾撤去後,將牲肉包起來,只取其後肢的下端。不包魚和幹兔。接著撤明器,茵席、甕、甒和各種用器順序撤出,車馬跟在最後。撤祭品者出門時,喪主、眾主人和婦人像先前那樣頓足而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