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5-11-08
經文:
賓赗者將命。擯者出請,入告,出告須。馬入設,賓奉幣,擯者先入,賓從,致命如初。主人拜於位,不踴。賓奠幣如初,舉幣、受馬如初。擯者出請。若奠,入告,出,以賓入,將命如初。士受羊,如受馬。又請。若賻,入告;主人出門左,西面;賓東面將命;主人拜,賓坐委之;宰由主人之北,東面舉之,反位。若無器,則捂受之。又請,賓告事畢;拜送,入。贈者將命;擯者出請,納賓如初。賓奠幣如初。若就器,則坐奠於陳。凡將禮,必請而後拜送。兄弟,赗、奠可也。所知,則赗而不奠。知死者贈,知生者賻。
書赗於方,若九,若七,若五。
書遣於策。乃代哭,如初。宵,為燎於門內之右。
語譯:
卿大夫士遣使送助葬之物,由擯者傳命。擯者出去請使者進來,併入告喪主,又出告使者,喪主正等著。牽馬進來設於中庭重的南邊,使者捧拿束帛。擯者先進來,使者隨從於後,經由馬的西邊過來,站在柩車車轅的西北向北傳達卿大夫士之命,和國君使者傳達君命一樣。喪主於柩車東邊位拜謝,不哭、踴。使者置放束帛和國君之使者置放束帛的位置相同。塚宰拿起束帛收藏起來和胥徒之長接過馬韁牽馬出去都和前面相同。使者出去後,擯者旋即出去請問使者是否還有事。使者若還贈送別的祭物,擯者就入告喪主,隨即又出去引使者入門,使者傳命和前面一樣。胥徒之長接受使者贈羊和前面接受贈馬時一樣。使者出去後,擯者又出去詢問使者是否還有事。使者若還贈送財物以助辦喪事,擯者就又入告喪主。喪主走出廟門,向西站在東邊;使者朝東轉達卿大夫士之使命;喪主拜謝,使者坐下將所贈財物置放地上;塚宰從喪主的北邊過來,向東端拿裝有財物之器具,返回喪主身後之原位。如果所贈財物未裝於器具之中,塚宰就直接從使者手中接過來。擯者又問使者是否還有事,使者告之事畢;喪主拜送使者,然後入廟。另有贈送助喪之物的使者來傳達其主人使命,擯者出去請使者進來,並引使者入門,其儀節和前面一樣。使者置放束帛的位置也和前面一樣。如果所贈之物裝在器具中,就坐下放於地上。凡有傳命送禮者,擯者必須詢問是否還有事,俟告事畢,喪主方可拜送。要是兄弟,既可贈送助葬之物,亦可贈送祭物。要是朋友、熟人,則只贈送助葬之物,不贈送助祭之物。具體來說,和死者有深交的贈送助葬之物,和死者親屬(家人)有深交的贈送財物。
由史將贈物之人名和贈物之數目記載於方板上,根據所贈之物的多少,或記九行,或記七行,或記五行。
將所贈之明器記載於簡策上,死者下葬之前,家中男女須行廟中輪流哭。晚上,要於門內右邊點上火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