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設明器與葬具(《既夕禮》之五)
發布時間: 2025-11-08
經文:
陳明器於乘車之西。折,橫覆之。抗木,橫三,縮二。加抗席三。加茵,用疏布,緇翦,有幅,亦縮二橫三。器:西南上,綪。茵。苞二。筲三:黍,稷,麥。甕三:醯,醢,屑。冪用疏布。甒二:醴,酒,冪用功布。皆木桁,久之。用器:弓矢,耒耜,兩敦,兩杅,槃,匜。匜實於槃中,南流。無祭器。有燕樂器可也。役器:甲,胄,幹,笮。燕器:杖,笠,翣。
語譯:
明器陳放在死者生前所乘之車的西側。棺上的大木架橫著放,粗糙的一面朝下,隔土用的抗木,三根橫放,兩根豎放。上面鋪著三層抗席。落葬前,墓底要鋪的布,是大功的粗疏之布,染成淺黑色,四周有緣邊,也是豎放兩塊布,橫放三塊布。明器陳放的位置是:以最西邊一行的南端為尊位,自西向東,放完一行,再向相反方向轉行。從茵之北:包裹羊肉、豕肉的葦包二個,畚箕三個,分別盛放黍、稷、麥。甕三只:分別盛放著醋、醬和薑桂的碎末。覆蓋在上面的是大功的粗布。瓦甒兩只:分別盛著醴和酒,覆蓋在上面的是小功之布。每一器都有木架,器口都塞著。死者生前日常的用器有:弓箭,耒耜,兩個敦,兩個盂,盤、匜。匜放在盤中,流水的口朝南。不陳放祭器,可以放燕飲用的樂器。兵器有:鎧甲、頭盔、盾牌和盛箭器。燕居時的用具:手杖,竹笠,雉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