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5-11-06
經義:
周公平定東方叛亂,奠定周朝基業的貢獻如此之大,以至於當時的士大夫都認為成王應充分理解周公——國家禮法制度建設,更要靠周公這樣的賢能之士。
《毛詩序》云:“《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毛詩注疏》解釋說,《伐柯》這首詩,主旨是讚美周公。毛亨認為,周公攝政時,東征管、蔡、商、奄四國。平定叛亂後仍駐守東方。在完成《鴟鸮》一詩之後,尚未出現“雷雨大風”異象之前,群臣皆知周公輔助成王實現統一天下的心志,但成王仍不理解。因此周大夫作詩讚美周公,藉以諷諫成王及部分臣屬。經文兩章都是諷諫成王不識周公的言辭。“作《伐柯》詩者,美周公也。毛以為,周公攝政,東征四國。既定,仍在東土。已作《鴟鸮》之後,未得雷風之前,群臣皆知周公有成就周道之志,而成王猶未知之,故周大夫作詩美周公,以刺朝廷之不知。即經二章皆刺成王不知周公之辭。”
詩首章云:“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斧柄是製作家用工具的材料,禮是治理國家的準則。要砍伐斧柄製作工具該怎麼辦?沒有斧頭就辦不成。以此說明要踐行禮法治國該怎麼辦?沒有周公就實現不了。
詩二章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我覯之子,籩豆有踐。”製作斧柄的法則並不遠,喻指治國之道亦在眼前。為何?手持斧頭砍制新柄,正在使用的斧頭柄就在手中,比照舊柄即可——舊柄短則新柄短,舊柄長則新柄長,方法就在眼前。比喻治國的準則:在上者善待下屬,在下者侍奉尊長,道理本就淺近。懂得禮法的君子,以恕道治國,從自身推演法則,無需遠求。能做到這點的唯有周公。若能親見周公以禮治國,便可見籩豆等禮器整齊陳列井然有序。《毛詩注疏》:“毛以為,伐柯之法,其則不遠,喻治國之法,其道亦不遠。何者?執柯以伐柯,比而視之,舊柯短則如其短,舊柯長則如其長,其法不在遠也。以喻交接之法,願於上交於下,願於下事於上,其道亦不遠也。言有禮君子,恕以治國,近取諸己,不須遠求。能如是者,唯周公耳。我若得見是子周公,觀其以禮治國,則籩豆禮器有踐然行列而次序矣。”
後世常以“伐柯伐柯,其則不遠”說明盡心為人、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無論內養還是外用,都要先做到立基立中,內求諸己。一味外求,無論內養怨天尤人,還是外用侵略掠奪,都不可能長久。《禮記·中庸》引孔子的話說:“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睨,nì,斜視——筆者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改而止,是說要有錯就改——筆者注)。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
《韓詩外傳》也曾引用《伐柯》,論個人修養的四個主要方面:“原天命”“治心術”“理好惡”“適情性”——能夠推究天命,就不會受到災難和幸福的迷惑,不受災難和幸福的迷惑,那麼或動或靜都能夠合乎道理。能夠治理好自己的用心方法,就不會無緣無故地高興或者發怒,不無緣無故地高興或者發怒,那麼賞罰就不會有所偏私。管理好自己愛好和厭惡之情,就不會貪求一些沒有用的東西,不貪求沒有用的東西,就不會因這些事物而損害自己的天性。調試好性情,自己的欲望就不會超過一定的節制,欲望不超過一定的節制,就能夠修養自己的天性而感到滿足。這四種修為不需要向外面尋求,也不需要別人的幫助,通過反省就會知道,它們本來就存在於自身。做人是為了能使別人感到幸福快樂,能夠行為都符合仁德和道義,做事成為他人的準則。《韓詩外傳·卷二》:“原天命,治心術,理好惡,適情性,而治道畢矣。原天命則不惑禍福,不惑禍福則動靜修。治心術則不妄喜怒,不妄喜怒則賞罰不阿。理好惡則不貪無用,不貪無用則不害物性。適情性則不過欲,不過欲則養性知足矣。四者不求於外,不假於人,反諸己而存矣。夫人者,說(說,通悅——筆者注)人者也,形而為仁義,動而為法則。《詩》曰:‘伐柯伐柯,其則不遠。’”
經文:
伐
伐柯伐柯,其
語譯:
要砍斧柄怎麼辦?沒有斧子砍不成。要想娶妻怎麼辦?沒有媒人娶不成。要想治國怎麼辦?制禮作樂唯周公,不行禮法國難寧!
砍斧柄啊砍斧柄,斧柄就在手裏面。我見周公禮治國,猶如籩豆列井然。治國之法本不遠,周公制禮又作樂,一統天下萬民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