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5-10-31
經文:
記:虞,沐浴,不櫛。陳牲於廟門外,北首,西上;寢右。日中而行事。
殺於廟門西,主人不視。豚解。羹飪,升左肩、臂、臑、肫、骼、脊、脅,離肺。膚祭三,取諸左膉上;肺祭一,實於上鼎。升魚:鱄鮒九,實於中鼎。升臘,左胖,髀不升,實於下鼎。皆設扃鼏,陳之,載猶進柢,魚進鬐。祝俎,髀、脰、脊、脅、離肺,陳於階間,敦東。
淳屍盥,執槃,西面。執匜,東面。執巾在其北,東面。宗人授巾,南面。
主人在室,則宗人升,戶外北面。佐食無事,則出戶,負依南面。
铏芼,用苦,若薇,有滑。夏用葵,冬用荁,有柶。豆實,葵菹。菹以西,蠃醢。籩,棗烝,栗擇。
語譯:
虞祭前,致祭者要洗頭洗澡,但不梳頭。祭牲陳設在廟門之外,頭朝北,以西方為尊。牲體的右半邊放在地上。中午時舉行虞祭。
在廟門外的西側殺牲,喪主不親臨現場。豚體按規定分解為七塊。肉羹煮熟後,將牲體左半邊的肩、臂、前脛骨、股骨、脊骨、脅骨以及切成塊的肺從鑊中取出,放進鼎中。取豬頸脖上的肉祭祀,祭一次取一塊,一共三次,從左邊的頸脖上取。劃割而不切斷的肺一塊,放入上邊的鼎內。接著放魚,鱄魚或鯽魚九條,放入中間的鼎內。放兔臘肉,用左半邊的,但後股處不能放入,除去後放入下邊的鼎內。每鼎都配設鼎杠和鼎蓋。牲肉放在俎上後,要像士喪禮時那樣,牲肉之骨的根端朝前,如果放著魚,則魚鰭也要朝前。喪祝的俎上,放著牲的髀骨、頸骨、脊骨、脅骨和切斷的肺,陳設在東、西階之間,敦的東邊。
給屍澆水洗手,執盤接棄水者面朝西而立。執匜澆水者面朝東而立。執擦手巾者在其北側,面朝東而立。由宗人將擦手巾遞給屍,面朝南而立。
喪主在室時,宗人上堂,在室戶之外面朝北而立。佐食者無事時,則走出室戶,背對門窗之間的地方,面朝南而立。
铏中作菜羹的菜,用苦菜,或者用薇,用以調味的菜。夏天用新鮮的葵菜,冬天用曬乾的堇菜,铏中放有角柶,用以和羹。豆中盛的是葵菹。菹的西側,放的是螺醬。籩中盛的食物,棗子是蒸過的,栗子是挑選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