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士虞禮》經義

發布時間: 2025-10-31

本篇是《士喪禮》和《既夕禮》的後續篇目,所記為士葬父母之後舉行虞祭的正禮。賈公彥疏引鄭玄《目錄》說:“虞,安也。士既葬父母,迎精而反,日中祭之於殯宮以安之。”虞之義為安,本篇講述士葬其父母之後返回殯宮為死者舉行安魂禮。文中按時間順序進行講述,主要分為四個階段:一、陳設祭物,主賓即位;二、迎屍,饗神,饗屍;三、主人主婦及賓先後獻屍;四、禮畢送屍送賓。虞禮在五禮中屬凶禮。

古人認為,死者雖已下葬,但其魂魄仍到處遊蕩,故需將其請回殯官(即家廟),使其安寧。這與死者初死時為其招魂的動機是一樣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虞祭中出現了屍。屍是代替死者接受祭祀的人,由於生者在祭祀中不忍看到其親不在,於是選擇一名死者的後人代替死者受祭,屍因此而備受尊崇。文中詳細講述了擇屍、迎屍、饗屍、獻屍以及祭畢送屍等禮儀,這一點與後面的特牲饋食和少牢饋食兩種禮儀是非常相似的。本篇講述的禮儀可視為喪禮結束向日常祭祀的過渡,這種禮儀體現了中國古代的靈魂不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