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5-10-06
經義:
孫中山先生談到中國固有的道德,最為看重的就是忠孝。1924年2月24日,他在關於《民族主義》的講演中,論及推翻帝制,民國後人們在祠堂拆去“忠”字只留“孝”字時說:“我們在民國之內,照道理上說,還是要盡忠,不忠於君,要忠於國,要忠於民,要為四萬萬人去效忠。為四萬萬人效忠,比較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故忠字的好道德還是要保存。講到孝字,我們中國尤為特長,尤其比各國進步得多。《孝經》所講孝字,幾乎無所不至。現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國家講到孝字,還沒有像中國講到這麼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國民在民國之內,要能夠把忠孝二字講到極點,國家便自然可以強盛。”(孫中山:《三民主義》,嶽麓書社2000年版,第59頁。)
古人極重孝道,《檜風·素冠》就是通過讚美孝行,諷刺時世。《毛詩序》云:“《素冠》,刺不能三年也。”鄭玄注:“喪禮,子為父,父卒為母,皆三年。時人恩薄禮廢,不能行也。”
《儀禮·喪服篇》有,兒子為父親服斬衰之喪,為期三年。父親去世後,為母親服齊衰之喪,也是三年。《毛詩序》諷刺“不能三年”,沒有區分是齊衰還是斬衰,同時列舉來涵蓋其義。根據喪禮之制,不僅子為父母,諸侯為天子、父親為嫡長子、妻子為丈夫、妾室為夫君服喪,都需守滿三年。鄭玄注只提及父母的原因,是認為詩人譴責的對象,應針對那些對至親尊長都不願遵守喪禮的人——這裏主要指為父母服喪。若對父母尚不能守滿三年之喪,其餘喪制之荒廢可想而知。《毛詩注疏》:“《喪服》:子為父斬衰三年。父卒,為母齊衰三年。此言不能三年,不言齊斬之異,故兩舉以充之。喪禮,諸侯為天子,父為長子,妻為夫,妾為君,皆三年。此箋獨言父母者,以詩人所責,當責其尊親至極而不能從禮耳,故知主為父母。父母尚不能三年,其餘亦不能三年可知矣。”
詩首章云:“庶見素冠兮?棘人欒欒兮,勞心慱慱兮。”《毛詩注疏》解釋說,時人不能守三年喪期,有人甚至在練祭後便脫去了喪服。詩人因而慨歎說:希望能見到有人在練祭後仍頭戴素冠。如此哀戚守禮之人,情感真摯、哀痛深切,身形瘦削憔悴。可惜如今這樣的人很難得見,使我內心憂勞,悲痛不已。“時人不能行三年之喪,亦有練後即除服者,故君子言己幸望得見服既練之素冠兮,用情急於哀戚之人,其形貌欒欒然膄瘠者兮。今無此人可見,使我勤勞其心,慱慱然而憂之兮。”
前篇《羔裘》中,檜君治國無方,自亂國之服制,著朝服遊宴,著祭服坐朝,以致上行下效,舉國無序。檜國亦無人守喪制,詩人已經很少見到守三年之喪者。
如此之檜國,已經到了禮義盡失、社會失序的地步。然而,就是在這樣的國家,詩人仍夢想乍見一頭戴素冠之人,能恪守古禮,不墮流俗——此素冠猶如禮義的召喚,呼喚著檜國的君子們能效仿,與子同歸,與子同一。
經文:
庶見素衣兮?我心傷悲兮,聊與子
庶見素
語譯:
有幸又見素白冠,情感哀戚實堪憐,身形瘦弱又憔悴,如此堅定守禮制,難得能夠有幸見,我心憂勞又傷感。
有幸又見素衣衫,如今一見實屬難,我心悲傷不能已,如此堅定守禮制,難得能夠有幸見,我願與你同守禮。
有幸見你穿素韠,三年恪守實屬難,我心憂傷難排遣,如此堅定守禮制,難得能夠有幸見,我願與你同守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