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墓址,製造外棺及明器(《士喪禮》之二十四)

發布時間: 2025-09-12

經文:

筮宅,塚人營之。掘四隅,外其壤。掘中,南其壤。   

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绖。命筮者在主人之右。筮者東面,抽上韇,兼執之,南面受命。命曰:“哀子某,為其父某甫筮宅。度茲幽宅兆基,無有後艱。”筮人許諾,不述命,右還,北面,指中封而筮。卦者在左。卒筮,執卦以示命筮者。命筮者受視,反之東面。旅占,卒,進告於命筮者與主人:“占之曰從。”主人绖,哭,不踴。若不從,筮擇如初儀。歸,殯前北面哭,不踴。   

既井槨,主人西面拜工,左還槨,反位,哭,不踴。婦人哭於堂。獻材於殯門外,西面北上,綪。主人遍視之,如哭槨。獻素、獻成亦如之。

語譯:

筮死者葬居,由塚人測度。先掘挖四邊的土,置於四邊之外。繼掘挖中央的士,把土扔到南邊。

行過朝哭的禮儀,喪主和眾主人皆來到此葬居之所,向北站在其所掘土的南邊,除去首绖和腰绖。宰(向筮者傳佈主人之命的人)在喪主的右邊。筮者向東抽出蓍草筒,和蓍草一併用手拿著,朝南接受喪主之命。宰傳達喪主之命說:“哀子某,為其父某甫筮葬居。今謀以此處作死者幽冥之居,葬居始得,不知其後或有艱難乎?”筮宅的人應諾,不重述宰所傳達喪主之命,右轉向北,於葬居中央的南邊卜筮。這時卦者在筮者的左邊。筮宅完畢,執卦者據之寫好卦,筮者拿著卦交於宰看。宰接過卦看畢,還於筮者。筮者又和其隨從一起占筮,完畢,上前告於宰和喪主:“占筮的結果為吉。”喪主及眾主人系上首绖、腰绖,哭而不踴。倘若所筮結果非吉,則當另外擇地而筮,其儀式和前面相同。喪主及眾主人回去後,向北於殯的前面哭而不踴。   

匠人垛好棺槨的木料,喪主宰殯門外東邊向西拜謝工匠,然後循“井槨”向左繞一周,繼而返回殯門外東邊位,哭而不踴。婦人哭於堂上。做明器之木材放在殯門外邊,向西自北至南,又自南至北屈而陳之。喪主一一視之,然後和前面一樣,返回原位哭而不踴。獻素、獻成之時,喪主亦如上一一察看,返回原位哭而不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