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5-09-11
經文:
疏衰裳齊,牡麻绖,無受者;寄公為所寓,
《傳》曰: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何以為所寓服齊衰三月也?言與民同也。
語譯:
穿用粗麻布製作,但邊側已縫齊的衰裳,用牡麻做首绖和腰绖,三月后即除服,不再換穿輕喪之服者,有下列幾種情況:寄寓於他國的國君為所在國的國君,
傳文說:寄公是指什麼?是指黜爵失地,寄寓他國的國君。為什麼要為寄寓他國的國君服齊衰之服三個月呢?是說與庶民的喪服相同,庶民為國君服齊衰三個月。
經文:
丈夫、婦人為宗子、宗子之母、妻。
《傳》曰: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義也。宗子之母在,則不為宗子之妻服也。
語譯:
一族中的男女為宗子、宗子的母親和妻子,服齊衰三個月。
傳文說:為什麼族人要對宗子和宗子的母親、妻子服齊衰三個月?因為要尊祖,祖是族之本。尊祖就要敬宗子。因此,敬宗子,就是尊祖的意思。如果宗子的母親健在,就不必為宗子之妻服齊衰三月之喪。
經文:
為舊君、君之母、妻。
《傳》曰:為舊君者,孰謂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齊衰三月也?言與民同也。君之母、妻,則小君也。
語譯:
已致仕者為過去事奉過的國君以及他的母親和妻子服齊衰三個月。
傳文說:所謂為舊君,指的是什麼?是指居官時曾經事奉過的國君。為什麼對他只服齊衰三月之喪?這是說與庶民為國君服喪的禮數相同。國君的母親、妻子可以視為小君,所以也要為之服喪。
經文:
庶人為國君;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君;
《傳》曰: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妻,言與民同也。長子,言未去也。
語譯:
平民為國君服齊衰三個月;大夫離開本國,去往他國,其妻子和長子也要為舊君服齊衰三個月。
傳文說:為什麼大夫不在國內,其妻子、長子要為舊君服齊衰三月之喪?妻子雖隨大夫出國,為國君服喪的禮數,與本國庶民相同。長子,是指未隨大夫出國,留在國內的。
經文:
繼父不同居者,曾祖父母。
《傳》曰:何以齊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語譯:
為不共同居住的繼父和曾祖父服齊衰三個月。
傳文說:對不同居的繼父和曾祖父母,為什麼只服齊衰三月之喪?按照服數安排,為曾祖父宜服小功的喪服,但是小功是為外婚姻兄弟服的喪服,因此,不敢以兄弟的喪服作為至尊者的喪服。
經文:
大夫為宗子。
《傳》曰: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宗也。
語譯:
大夫為大宗之子服齊衰三個月。
傳文說:以大夫之尊,為什麼還要為大宗之子服齊衰三月之喪?雖然有大夫之尊,但也不敢降低對大宗之子的禮數。
經文:
舊君。
《傳》曰:大夫為舊君,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大夫去,君掃其宗廟,故服齊衰三月也,言與民同也。何大夫之謂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猶未絕也。
語譯:
主動離開的大夫為國君服齊衰三個月。
傳文說:將要見逐的大夫為什麼只為舊君服齊衰三月之喪?因為大夫離去后,國君於每年春秋時派有司掃除其宗廟,以示希望大夫最終能回來守祀之,君臣之恩並未斷絕,所以大夫要為舊君服齊衰三月之喪,這是說禮數只能與庶民相同。既已離境,為何還稱其為大夫?因為他用道規勸國君,屢諫而未被採納,於是在郊外等待國君悔悟,此時他的大夫爵祿尚未被削奪,君臣之恩尚未斷絕。
經文: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眾人。
《傳》曰:何以齊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也。
語譯:
大夫為有士的身份的曾祖父母者,喪禮與族內的眾人相同,為他們服齊衰三個月。
傳文說:大夫為有士的身份的曾祖父母服喪,為什麼要齊衰三月?因為大夫不敢因為自己位尊而降低對他的曾祖的禮數。
經文: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傳》曰:嫁者,其嫁於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服齊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
語譯:
女子已經出嫁或尚未出嫁者,為其曾祖父母服齊衰三個月。
傳文說:嫁者,是已嫁給大夫的女子。未嫁者,是已成年而尚未出嫁的女子。為什麼她們要為曾祖父母服齊衰三月之喪?因為他們雖因丈夫位尊,仍不敢降低對其曾祖的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