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覲禮》經義

發布時間: 2025-08-16

覲(jìn)禮是諸侯朝見天子之禮,在周代五禮中屬賓禮。據賈公彥疏引鄭玄《目錄》說,諸侯四時朝見天子,名稱不同,春季叫朝,夏季叫宗,秋季叫覲,冬季叫遇。其中朝禮和宗禮比較詳備,覲禮和遇禮簡省。至漢朝時,其他三禮均已亡佚,只有覲禮流傳下來。本文詳細講述了覲禮的過程,主要分三個階段:一是天子對前來朝見的諸侯派人慰勞,賜館舍,安排覲期及朝見前在廟門外的等候處所;二是諸侯正式覲見天子,包括向天子請罪及三享之禮;三是天子向諸侯賜車服,諸侯歸國。

周代實行分封制,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在名義上和天子是君臣關係,定期朝見天子,是諸侯對天子的義務之一。本文所述的覲禮,除了禮儀性的朝見,還有“比邦國之功”,即向天子述職論功的內容,因此文中記述諸侯在三享之禮後,向天子肉袒請罪。這種禮儀實際上是諸侯臣服於天子的象徵。

周代的分封制又與宗法制密切相關。周初天子分封同姓兄弟為諸侯,例如武王封其弟周公於魯,成王封其弟叔虞於衛,天子與同姓諸侯既為君臣,又是大宗與小宗的關係。另外天子又與異姓功臣結為姻親,然後封為諸侯,例如武王娶薑太公之女邑薑,封太公於齊。上述兩種情況形成了天子與大部分諸侯的血緣親屬關係。因此我們在文中看到天子對前來覲見的諸侯使用親屬稱謂:“同姓大國,則日伯父;其異姓,則日伯舅。同姓小邦,則日叔父;其異姓小邦,則曰叔舅。”這些稱謂都是為了提示天子與諸侯之間的親屬關係,以使其結成一個緊密的血親團體。周代社會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宗法制社會。今天,這種宗法制雖已不復存在,但相應的觀念仍在社會上根深蒂固。例如,人們至今仍喜歡用表示親屬關係的稱謂來稱呼陌生人,認為血緣親屬關係才是最親近的關係,就是上述宗法觀念的遺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