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君不能參加食禮的變通方法(《公食大夫禮》之十一)

發布時間: 2025-08-14

經文:

若不親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幣致之,豆實,實於甕,陳於楹外,二以並,北陳。簋實,實於筐,陳於楹內,兩楹間,二以並,南陳。庶羞陳於碑內,庭實陳於碑外。牛、羊、豕陳於門內。西方,東上。賓朝服以受,如受饔禮。無擯。明日,賓朝服以拜賜於朝。訝聽命。

語譯:

如果國君因故不能親自參加食禮,則派爵位與使者相當的大夫身穿朝服,把酬謝禮物送給賓。盛在豆內的食品,先放在甕中,陳設在楹柱的外側,兩兩相並,向北陳列。盛在簋中的食品,則先放在筐中,陳設在楹柱的內側、兩楹柱之間的地方,兩兩相並,向南陳列。各種珍羞則陳放在碑的北側,準備放在庭中的禮物,先陳設在碑的南側:牛、羊、豕陳列在門內的西方,以東首為尊。使者身穿朝服接受饋贈,禮節與接受饔餼時一樣。沒有擯者協助。次日,使者身穿朝服到大門外拜謝國君的賜予。迎賓人員在門口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