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坐時再射(《大射儀》之三十八)

發布時間: 2025-08-12

經文:

若命曰:“複射。”則不獻庶子。司射命射,唯欲。卿大夫皆降,再拜稽首。公答拜。壹發,中三侯皆獲。      

語譯:

如果國君命令說:“再次射箭。”就不向庶子獻酒。司射命令說:“想要射箭的人可以射箭。”卿大夫都下堂,行兩次稽首禮,國君回拜。射出一箭,射中三張射布中的哪一張都算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