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耦射,司射發令及釋籌的事宜(《大射儀》之二十三)

發布時間: 2025-08-12

經文: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命去侯,負侯許諾如初。司馬降,釋弓,反位。司射猶挾一個,去撲。與司馬交於階前,適阼階下,北面請釋獲於公,公許。反,搢撲。遂命釋獲者設中,以弓為畢,北面。太史釋獲。小臣師執中,先首,坐設之。東面,退。

太史實八算於中,橫委其餘於中西,興,共而俟。司射西面命曰:“中離維綱,揚觸,梱複。公則釋獲,眾則不與。唯公所中,中三侯皆獲。”釋獲者命小史,小史命獲者。司射遂進由堂下,北面視上射,命曰:“不貫不釋。”上射揖。司射退,反位。釋獲者坐取中之八算,改實八算,興,執而俟。乃射。若中,則釋獲者每一個釋一算。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若有餘算,則反委之。又取中之八算。改實八算於中。興,執而俟。

語譯:

司射使人射箭與初始時相同。一耦拱手行禮登堂和初射時相同。司馬命令離開射布,負侯的人答應和初始時相同。司馬下堂,放下弓,返回原位。司射仍夾著一箭,去掉撲。和司馬在臺階前交錯,到東階下,面朝北向國君請求放籌碼。國君允許。司射返回,插撲,然後命令放籌碼的人設置中,用弓作為指教的工具,面朝北站立在所設中的南邊。太史放籌碼,小臣師拿著中,中頭朝前,坐下設置中,面朝東。退下。

太史在中裏放八支籌碼,其餘的籌碼橫放在中的西邊,站起來,等著放籌碼。司射面朝西命令說:“超過射布射中系繩,射中他物彈起後觸到射布,箭到射布沒射進反彈回來,國君就可以放籌碼,眾人就不算數。國君只要射中,射中三張射布的哪一張都算數。”放籌碼的人命令小史。小史命令獲者。司射接著在堂下進前,面朝北看著上射命令說:“不射中不放籌碼。”上射拱手行禮。司射退回原位。放籌碼的人坐下拿出中的八支籌碼,改換八支放入。站起來,拿著籌碼等著。然後開始射箭,如果射中,那麼放籌碼的人就每一箭放一個籌碼。上射在右邊,下射在左邊。如果有剩餘的籌碼,就轉身放下。再拿中裏的八支籌碼,改換八支放入中裏,站起來,拿著籌碼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