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命取箭的禮儀(《鄉射禮》之二十九)

發布時間: 2025-08-11

經文:

司馬袒決執弓,升命取矢,如初。獲者許諾,以旌負侯,如初。司馬降,釋弓,反位。弟子委矢,如初。大夫之矢,則兼束之以茅,上握焉。司馬乘矢如初。 

語譯:

司馬袒露左臂,拇指著扳指,執弓在手,上堂命弟子取矢,其儀節與前相同。獲者答應,執旌背向箭靶站立,儀節如前。司馬下堂,放下弓,返歸其位。弟子把矢放在楅上,儀節如前。大夫的四枝矢,則用茅捆束在一起,束在手握處的上方。司馬四、四分數矢,儀節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