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放箭矢的禮儀(《鄉射禮》之二十一)
發布時間: 2025-08-11
經文:
司射降,搢撲,反位。司馬適堂西,袒執弓,由其位南,進;與司射交於階前,相左。升自西階;鉤楹,自右物之後,立於物間;西南面,揖弓,命取矢。獲者執旌許諾,聲不絕,以旌負侯而俟。
司馬出於左物之南,還其後,降自西階;遂適堂前,北面立於放箭的楅之南,命弟子設楅。乃設楅於中庭,南當洗,東肆。司馬由司射之南,退,釋弓於堂西,襲,反位。弟子取矢,北面坐委於楅,北括,乃退。司馬襲進,當楅南,北面坐,左右撫矢而乘之。若矢不備,則司馬又袒執弓如初,升命曰:“取矢不索!”弟子自西方應曰:“諾!”乃複求矢,加於楅。
語譯:
司射下堂,把撲插在帶間,返歸原位。司馬至堂下西邊,袒露左臂,執弓在手,轉由其位的南邊向北前行,與司射相交於階前時,各在對方的左手,由西階上堂。繞西楹西邊向北行,再向東轉,從右射位的北邊轉為面朝西南,站立在左右兩個射位的十字標誌之間。弓向外推,命弟子取矢。獲者執旌答應,由乏至靶,應諾聲不斷,執旌背向箭靶立待。
司馬轉從左射位的南邊出來,再由左射位的北邊至西階下堂。隨後至堂前,面朝北站在將設楅位置的南邊,命弟子設楅。於是弟子在庭當中設楅,楅的位置南北與洗相直,朝東陳放。司馬從司射的南邊退下,在堂下西邊放下弓,穿好衣服,返歸其位。弟子取矢,面朝北坐下,把矢橫放在楅上,矢括朝北,然後退下。司馬不袒臂,前行至楅南邊,面朝北坐下,左右兩手撫矢點數四、四分之。如矢數不足,則司馬又像起初那樣,袒露左臂,執弓在手,上堂命令弟子說:“取矢必有所餘,不可索盡。”弟子從西方答應說:“諾。”於是再次取矢放在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