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記鄉服、器具、牲羞等事項(《鄉飲酒禮》之十九)

發布時間: 2025-08-02

經文:

記:鄉朝服而謀賓介,皆使能,不宿戒。  

蒲筵,緇布純。尊绤冪,賓至徹之。其牲,狗也,亨於堂東北。獻用爵,其他用觶。薦脯,五挺,橫祭於其上,出自左房。   

俎由東壁,自西階升。賓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介俎:脊、脅、肫、胳、肺。肺皆離。皆右體,進腠。

語譯:

記:鄉大夫身穿朝服與鄉先生選定賓、介,都是要拜舉賢能。人選確定後,行禮的前一天不必再往邀請。

行禮時使用的蒲席,用黑布綴邊。酒尊要用粗葛布覆蓋,賓到來時再撤去。所進的牲,要用狗,在堂的東北烹煮。只有獻酒時用爵,其餘場合用觶。進獻的幹肉有五條,另有半條橫置在上面,這些幹肉使用的時候從東房端出。

狗肉烹熟後放在俎上,從東壁端進來,再從西階端上堂。端給賓的俎上有脊骨、脅骨、肩、肺。端給主人的俎上有脊骨、脅骨、臂、肺。端給介的俎上有脊骨、脅骨、後股骨、後脛骨、肺。三俎的肺都用刀劃成塊,但不割斷。肉都用狗牲右側那一半的,肉皮要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