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者入內的禮儀(《鄉飲酒禮》之十七)

發布時間: 2025-08-02

經文:

賓若有遵者,諸公大夫側既一人舉觶,乃入。席於賓東,公三重,大夫再重。公如大夫入,主人降,賓介降,眾賓皆降,複初位。主人迎,揖讓升。公升如賓禮,辭一席,使一人去之。大夫則如介禮,有諸公,則辭加席,委於席端,主人不徹。無諸公,則大夫辭加席,主人對,不去加席。

語譯:

來賓中如果有遵者,即諸公、大夫,則到門口後不必依繁複的禮儀行事,在一舉觶時就可一起進入。遵者的席位安排在賓的東側,公的席有三重,大夫的席為二重。公或大夫進門時,主人先下堂,賓、介跟著下堂,眾賓也都要下堂,大家都回到迎賓入門時在門口站的位置。主人迎遵者入門,彼此揖讓後登堂。公上堂時的禮節和賓一樣,公入席前請主人將三重席撤去一重,於是主人命人撤去一重。大夫登堂的禮節與介一樣,如果有諸公在場,則要請主人將二重席撤去一重,將這一重席捲起來放在席的北端,但主人不許將席撤走;如果沒有諸公在場,則大夫請求撤去一重席時,主人要表示不同意,也不讓人卷去上面的一重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