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昏禮中新婿不能迎親的事宜(《士昏禮》之二十二)
發布時間: 2025-07-29
經文:
若不親迎,則婦入三月,然後婿見。曰:“某以得為外昏姻,請覿。”主人對曰:“某以得為外昏姻之數,某之子未得濯溉於祭祀,是以未敢見。今吾子辱,請吾子之就宮,某將走見。”對曰:“某以非他故,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對曰:“某得以為昏姻之故,不敢固辭,敢不從?”
主人出門左,西面。婿入門,東面,奠摯,再拜,出。
擯者以摯出,請受。婿禮辭,許,受摯,入。主人再拜受。婿再拜送,出。
見主婦。主婦闔扉,立於其內。婿立於門外,東面。主婦一拜,婿答再拜。主婦又拜,婿出。主人請醴,及揖讓入,醴以一獻之禮。主婦薦,奠酬,無幣。婿出,主人送,再拜。
語譯:
如果舉行婚禮時新婿因故不能去親自迎親,則在婚後三個月後,上門去拜見新婦的父母。說:“晚輩因為姻親之故,請求賜見。”主人的答辭說:“在下與先生締結姻親,只因賤女還沒有奉侍先生宗廟祭事,所以未敢前往拜見。今天先生屈尊前來,請先生回家,在下將前往相見。”新婿的答辭是:“晚輩並非外人,岳父之言實不敢當,最終還請賜見。”主人的答辭說:“在下由於姻親的關係,不敢再推辭,哪敢不從!”
主人從寢門東側出來,面朝西站定。新婿進入大門,面朝東放下禮物,兩拜,退出大門。
擯者拿著禮物出門,請新婿接過禮物(複以賓客之禮與女父相見)。新婿推辭一番,表示同意,接過禮物進入門內。主人兩拜接受禮物,新婿兩拜送禮,退出門外。然後拜見主婦。主婦站在關閉著東邊一扇門的寢門之內;新婿面朝東站在門外。主婦對新婿一拜,新婿拜兩次作答。主婦又對新婿一拜,新婿退出。主人請新婿飲醴,與新婿相揖相讓而入,以“一獻之禮”款待新婿。主婦把脯醢進置新婿席前。酬新婿時不隨贈禮品。新婿出門,主人兩拜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