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昏禮中請期及複命的用辭(《士昏禮》之十六)

發布時間: 2025-07-29

經文:

請期,曰:“吾子有賜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對曰:“某既前受命矣,唯命是聽。”曰:“某命某聽命於吾子。”對曰:“某固惟命是聽。”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許。某敢不告期?”曰某日。對曰:“某敢不敬須?”

凡使者歸,反命,曰:“某既得將事矣,敢以禮告。”主人曰:“聞命矣。” 

語譯: 

請期時使者說:“先生先前已賜命與我,在下已多次謹遵先生之命。只因三代人中難免會有不測之事發生(從而影響婚期),所以某某(男方父親,下同)派我請先生及早確定迎娶的吉日。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在下以前既已遵從您家先生意旨,這次也唯命是聽。”使者說:“某某命在下請先生來作決定。”女子的父親回答說:“在下只願唯命是聽。”使者說:“某某派在下來請先生決定吉日,先生不肯這樣做,在下不敢不告知迎娶的日期。”使者告知某日迎娶。女子父親回答說:“在下安敢不恭候。”  

凡是使者回來複命,這樣說:“卑職已完成使命,現在冒昧的執脯複命。”主人說:“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