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冠禮時間(《士冠禮》之三)
發布時間: 2025-06-07
經文:
厥明夕,為期於廟門之外。主人立於門東,兄弟在其南,少退,西面,北上。有司皆如宿服,立於西方,東面,北上。擯者請期,宰告曰:“質明行事。”告兄弟及有司。告事畢,擯者告期於賓之家。
語譯:
第二天,即行加冠禮前一天的傍晚,舉行約定行冠禮時辰的儀式,地點在廟門外。主人站立在門外東邊,眾親戚站在主人南邊稍靠後一些的地方,面朝西方,以北為上首。主人的屬吏都身穿朝服,站在廟門外西邊,面朝東方,以北為上首。協助主人主持冠禮的擯者請示加冠禮的時間。宰告知說:“明天天色正明時舉行。”擯者轉告親戚和眾屬吏。宗人宣佈約期的儀式結束。擯者到眾賓家通告行舉加冠禮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