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蔓草》為何對男女私會不加譴責(《國風·鄭風·野有蔓草》)

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5-06-04

經義:

《詩經》的編排大體是按歷史順序。所以唐代孔穎達推斷《野有蔓草》寫的是鄭厲公(西元前701年--西元前697年及西元前680年--西元前673年在位)時代的事。《毛詩注疏·鄭譜》載:“《出其東門序》云“公子五爭”,《野有蔓草序》云“民窮於兵革”,《溱洧序》云“兵革不息”,三篇相類,皆三公子既爭之後事也。公子五爭,突最在後得之,則此三篇,厲公詩也。”

鄭厲公名突,鄭莊公次子,鄭昭公異母弟,是鄭國第五任及第九任國君,在位時間約十年。公子突的第一次登位,是在宋國的幫助下由祭仲扶立,當時公子突答應給宋國大量的土地和財物。後來面對宋國的貪婪索取,公子突忍無可忍,兩國因此爆發戰爭,鄭厲公聯合齊國打敗了宋國。後來,宋國又聯合齊、衛、陳、蔡四國攻破了鄭國都城新鄭,將之洗劫一空。厲公在位之時,外患不休,內憂亦不止,厲公君位不穩,無力拯救亂世中的百姓,更無恩澤施於百姓。處於戰亂中的鄭國男女居無定所,盛年未婚,婚姻失時。所以不顧婚姻六禮,思不期而相會。《毛詩序》云:“《野有蔓草》,思遇時也。君之澤不下流,民窮於兵革,男女失時,思不期而會焉。”

周人重視婚禮,而詩人對男女私會不加譴責,反而充滿同情,這是因為當時政局不穩,百姓不能安居樂業,所當責怪者,不是百姓,而是執政者。同情男女私會也是一種權變。孔子曾以此說明,自己為何不按禮儀中途與賢者見面。

事情是這樣的:孔子在山東郯城附近遇見了齊國的程本子,兩人停下車來交談,車蓋相接談了一整天。後來孔子要弟子子路拿十匹布帛來相送,子路很不情願,不假思索地說:“我聽您說過,士人不經過介紹就相見,女子不經媒人說合就出嫁,有道德的人不做這種事。”孔子就引用《野有蔓草》首章說:“程本子是天下賢士,如果不在這裏和他相見,送禮物給他,大概終生也見不到他了。人在大節上不能越過界限,至於小節上稍稍放寬是可以的。”《韓詩外傳·卷二》:“孔子遭齊程本子於剡(剡,當作郯——筆者注)之間,傾蓋而語,終日。有間,顧子路曰:‘由,束帛十匹,以贈先生。’子路不對。有間,又顧曰:‘束帛十匹,以贈先生。’子路率爾而對曰:‘昔者由也聞之於夫子:士不中道相見,女無媒而嫁者,君子不行也。’孔子曰:‘夫《詩》不云乎?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且夫齊程本子,天下之賢士也,吾於是而不贈,終身不之見也。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

詩首章,《毛詩注疏》依毛傳解釋說,鄭國的郊野蔓延著青草,青草能茂盛生長是因為天降露水滋潤它們,詩人以此說明百姓能夠繁衍生息,靠的是國家恩澤及教化養育。如今執政者的恩惠不能惠及下層,男女錯過婚嫁時機,所以鄭國百姓渴望遇見一位眉目清揚、溫婉動人的意中人,與之邂逅,正好滿足內心的期盼。因為不能及時婚配,才如此渴望不期而遇。這都是執政者造成的,所以通過詩來諷諫君主。“郊外野中有蔓延之草,草之所以能延蔓者,由天有隕落之露,漙漙然露潤之兮,以興民所以得蕃息者,由君有恩澤之化養育之兮。今君之恩澤不流於下,男女失時,不得婚娶,故於時之民,乃思得有美好之一人,其清揚眉目之間婉然而美兮,不設期約,邂逅得與相遇,適我心之所願兮。由不得早婚,故思相逢遇。是君政使然,故陳以刺君。”

那些正值盛年的男女,男當婚未婚,女當嫁未嫁,因為戰亂他們或在出逃的途中,男子期待一份美好的邂逅,遇到一個“清揚婉兮”的女子,可以“與子偕臧”,共度餘生。不難看出,詩人渴望國泰民安——《野有蔓草》凝聚著國人千年的夢想!

經文: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清揚。邂逅相遇,與子偕臧

語譯:

仲春郊野裏,蔓草青又青。零露綴草上,生機滿盈盈。有美一人來,眉目自雅清,儀態有婉容。邂逅得相逢,一見傾我心,唯願不離分。

仲春郊野裏,蔓草青又青。雨露來滋潤,生機滿盈盈。有美一人來,和婉又安靜,眉目雅又清。邂逅得相逢,兩情相歡悅,唯願伴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