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守社會規範是人生的第一要義(《國風·鄭風·東門之墠》)

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5-05-21

經義:

上篇《豐》和本篇《東門之墠》,都是諷刺鄭昭公時社會混亂,婚姻之道缺,《豐》篇描述了男子以禮親迎,女子違禮不嫁的場景。《東門之墠》則描述了男女不行婚姻六禮,私自奸通,越禮相就。讀《詩經》諸篇,淫奔已成為亂世的標籤,衛之宣惠之世,《桑中》刺卿大夫桑野淫奔;周桓王之時,《大車》刺周大夫男女淫奔。此篇《東門之墠》,《毛詩序》云:“刺亂也。男女有不待禮而相奔者也。”

本篇兩章,西漢毛亨與東漢鄭玄的解釋不同。詩首章:“東門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則邇,其人甚遠。”毛傳認為,東門外有祭祀土壇,經過修整後地面平坦,行走自然容易。而山坡上茜草叢生,多有阻礙,攀登就很艱難。意在說明:人行于東門壇上易,登茜草山坡則難,詩以此起興,喻指婚姻之道,合乎禮儀則易,悖離禮法則難。婚姻大事必以禮,若依禮而行,就如同住得近,結成婚姻也容易。如果不依禮,即使住得再近,也如同遠隔千里,終究不能成婚。現今鄭國女子竟有不待六禮而欲私奔者,所以選取此詩諷喻鄭國社會的淫亂之風。《毛詩注疏》:“毛以為,東門之壇,除地町町(町町,zhèng zhèng,平坦的樣子——筆者注),其踐履則易。茹藘在阪,則為礙阻,其登陟則難。言人之行者,踐東門之壇則易,登茹藘在阪則難越,以興為婚姻者,得禮則易,不得禮則難。婚姻之際,非禮不可。若得禮,其室則近,人得相從易,可為婚姻。若不得禮,則室雖相近,其人甚遠,不可為婚矣。是男女之交,不可無禮。今鄭國之女,有不待禮而奔男者,故舉之以剌當時之淫亂也。”

而鄭玄箋注認為,這是一位女子想和男子私奔之詩。東門外有平坦的祭壇,壇邊山坡遍生茜草。女子說這裡禁防疏淺易於逾越,暗指自己雖在父兄管束之下,有家規不嚴易於私逃。唯怨男子不來相迎,即使居所鄰近也猶隔山海,鄭國女子不待親迎之禮一心想私奔,故作詩諷刺。《毛詩注疏》:“鄭以為,女欲奔男之辭。東門之外有壇,壇之邊有阪,茹藘之草生於阪上。女言東門之外有壇,茹藘在於阪上,其為禁難淺矣,言其易越而出,興己是未嫁之女,父兄之禁難亦淺矣,言其易可以奔男。止,自男不來迎己耳。又言己所欲奔之男,其室去此則近,為不來迎己,雖近難見,其人甚遠,不可得從也。欲使此男迎己,己則從之,是不待禮而相奔,故剌之。”

在譯文中,我們從毛傳。因為毛亨作傳多合乎歷史事實,且直接傳自先聖,學有所本。三國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記載:“孔子刪《詩》授卜商,商為之序,以授魯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魯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趙人荀卿,荀卿授魯國毛亨。亨作《詁訓傳》以授毛萇。”

《荀子·修身篇》說:“凡治氣養心之術,莫徑由禮,莫要得師,莫神一好。”謹守社會規範是人生的第一要義。就如同走過東門之壇,雜草已除,平坦易行。相反,不守禮法規範就如同走過雜草叢生的土坡——二者孰易孰難,再清楚不過了。

經文:

東門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則邇其人甚遠。

東門之有踐家室。豈不爾思?子不我即

語譯:

東門之壇平又寬,茜草滿坡行路難,依禮容易違禮難。你家離我這麼近,你人怎麼那麼遠。

東門栗樹任人取,生在陋家采也難,依禮容易違禮難。難道是我不想你,是你不肯來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