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5-05-10
經義: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禮記·昏義》)
古代婚姻首先是一種宗族和社會行為,東西方貴族婚姻都與政治密切相關——基於個人愛情的婚姻直到近代才出現。學者動不動就將《詩經》中的詩解釋為戀歌、情詩,簡直荒唐!
對於一國太子來說,與大國結親意味著巨大的政治籌碼,對穩定其國內政治重心十分重要。而鄭國的公子忽不識大體,竟然屢次拒絕齊國與之聯姻的要求,終致被逐。《毛詩序》認為,正是因為公子忽沒有娶賢德的齊女,才導致他不能得到大國的幫助,繼位數月就被逐出了鄭國。“《有女同車》,刺忽也。鄭人刺忽之不昏於齊。太子忽嘗有功於齊,齊侯請妻之齊女。賢而不取,卒以無大國之助至於見逐,故國人刺之。”
太子忽即後來的鄭昭公,他是鄭國的第四任國君,鄭莊公之子。對於齊國兩次欲嫁女與他之事,《左傳》有明確記載。一開始齊僖公就想把女兒文姜許配給鄭太子忽,太子忽推辭了。有人問其原因,他說:“人各有相配的對象,齊國強大,不是我的良配。《詩經》說:‘自己求取多福。’靠的是自己,為什麼要依賴大國?”這時還有人誇他善於謀劃。
西元前706年,北戎進攻齊國,齊國派使者向鄭國求救,鄭莊公派太子忽率領軍隊救援。同年六月,大敗北戎軍,俘虜北戎的兩位主帥大良和少良,砍下帶甲北戎軍隊三百人之首獻給齊國。這時齊僖公重提舊事,請求將女兒許配給太子忽,沒想到太子堅辭。有人問他原因,他說:“先前與齊國沒有交情時,我尚且不敢高攀。如今奉君命奔赴齊國解救危難,卻帶著妻室回國,這是借戰爭之機成婚。人們會怎麼議論我呢?”
《左傳·桓公六年》:“北戎侵齊,齊侯使乞師於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公之未昏於齊也(此處指魯桓公未娶文姜之前——筆者注),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大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而受室以歸,是以師昏也。民其謂我何?’”
這時,鄭國的重臣祭仲勸太子忽,您一定要接受這樁親事。因為君王(指鄭莊公)有很多寵愛的妾室,而您如果沒有強大的外援,將難以立足。要知道其他三位公子都可能成為君王。《左傳·桓公十一年》:“鄭昭公之敗北戎也,齊人將妻之,昭公辭。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從。”
鄭昭公只知小節,不顧大局——後來,他的弟弟突正是在其母之國宋的支持下,驅逐了鄭昭公。而其事的主要參與者,正是祭仲!
《有女同車》的作者只能用假想的寫作手法,夢想公子忽迎娶齊女的美好景象。鄭國人希望公子忽能顧大局,維護鄭國的根本利益——若與齊國結親,或許就不會造成後來鄭國的諸多亂局。
歷史不容假設。但千載之下,我們仍能深切感受到詩人勸世的苦心!
經文:
有女同車,
有女同
語譯:
姑娘公子同乘車,女子如花有賢德。體態婀娜步輕盈,身佩美玉叮噹響。她是美麗的孟姜,舉止嫻雅守婦禮。
姑娘公子同路行,女子如花有賢德。衣袂翩然自飄逸,身佩美玉鏘鏘響。她是美麗的孟姜,德行美好人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