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5-01-15
經義:
身處21世紀的現代人閱讀《鄘風·桑中》,多會把它看成一首浪漫的約會情歌。如果我們將它放入西周嚴格的婚姻禮儀法度中,就會理解這些不按婚禮六禮,沒有媒妁之言的相會是違背禮法的,會遭到全社會的譴責。所以脫離西周禮法很難理解《詩經》。
《桑中》非讚美愛情之詩,而是諷刺之作。祝秀權先生解釋說:“《桑中》為刺詩最根本的原因在於:這種‘刺’,一是由周禮決定的,二是由周禮而決定的當時人們的思想意識決定的。在《詩經》之外的先秦文獻中,找不到一首類似後世男女戀情詩歌的例子,那麼《詩經》雖是當時詩歌總集,它也不會例外。在周代之後周禮已經成為歷史的時代,這樣的詩歌也許並不會被認為是“刺”。但是恰恰就是在周代不會如此,因為周禮對人們的思想意識及行為規範的決定作用,決定了這種類似情歌的詩被創作出來,它的宗旨和要義就是‘刺’。”(祝秀權:《詩經正義》,上海三聯書店2020年版,第842頁)
東周時世人尚知《桑中》為諷刺“竊妻”之作,據《毛詩注疏》,所謂“竊”,就是瞞著女人的丈夫私下與其通姦,如同偷盜別人的財物,不使主人知道。“謂之竊者,蔽其夫而私相奸,若竊盜人物,不使其主知之。”
西元前589年,陽橋之役前,楚國大夫申公巫臣(屈巫)奉命出使聯繫齊國,卻與自己暗戀已久的夏姬約好私奔。巫臣帶上家眷及財物,剛出楚國郢都,就遇上了隨其父進城的申叔跪。後者一眼看出:屈巫肩負著軍事外交重任,卻有著《桑中》一詩幽會的喜悅,大概是帶著別人的妻子私奔吧。後來巫臣果然派副使拿著禮物回來,自己則帶著夏姬跑到晉國去了。《左傳·成公二年》:“及共王即位,將為陽橋之役,使屈巫聘於齊,且告師期,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從其父將適郢,遇之,曰:‘異哉!夫子有三軍之懼,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將竊妻以逃者也。’及鄭,使介(介,副使——筆者注)反币,而以夏姬行……遂奔晉。”
《毛詩序》傳承有自,當多《詩經》古義,其論《桑中》主旨明確:“《桑中》,刺奔也。衛之公室淫亂,男女相奔;至於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於幽遠;政散民流,而不可止。”《鄭箋》亦云:“衛之公室淫亂,謂宣惠之世,男女相奔,不待媒氏以禮會之也。世族在位,取姜氏、弋氏、庸氏者也。竊,盜也。幽遠,謂桑中之野。”《桑中》為“刺奔”之作,“奔”是沒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私定終身之意。衛國男女背棄禮義私相幽會,公卿大夫淫於野外,其政事荒疏,百姓放縱,衛國頹勢已難挽回。
詩中春天采唐,夏天采麥,秋天采葑,一年之內,從春到秋,衛國的卿大夫不思治國理政,天天想著去拈花惹草,到桑中、上宮行苟且淫亂之事。到什麼地方去采唐菜呢?要到衛國都城沬鄉去。從沬鄉到沬北再到沬東,淫風從衛都向整個衛國擴散。衛國之內,上自莊公,下至惠公之世,父非父,母非母,子非子,妻非妻,完全不顧婚姻禮法,名分大亂。上行下效,衛國貴族卿大夫荒廢國政,相竊妻妾,桑野淫奔,亂了婚姻禮法就壞了一國之根基,失去根基的衛國已經到了大廈將傾的邊緣。真可謂:
沬鄉采唐未采到,孟姜桑間將我等。
沬北采麥未采到,孟弋上宮在相邀。
沬東采葑未采到,孟庸淇水難分手。
大廈將傾渾不覺,桑宮歡會幾時休?
經文:
爰采麥矣?沬之北矣。云誰之思?美孟弋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
語譯:
要采唐蒙到哪里?就到衛國沬鄉去。此時我在思念誰?最美姜家那長女。約我等我在桑中,邀我相會在上宮,淇水相送難分離。
要采麥子到哪里?就到衛國沬北去。此時我在思念誰?最美弋家那長女。約我等我在桑中,邀我相會在上宮,淇水相送難分離。
要采蔓菁去哪里?就到衛國沬東去。此時我在思念誰?最美庸家那長女。約我等我在桑中,邀我相會在上宮,淇水相送難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