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經義: 發布時間: 2025-01-06
經義:
在中國歷史上,衛宣公夫人宣姜是一位重要的悲劇性人物。我們有必要瞭解她在春秋時代所處的複雜人物關係。如下——
父親:齊僖公祿父。
兄弟:齊襄公諸兒,齊桓公小白,公子糾,公子彭生。
姐妹:魯國君夫人文姜。
子女:與宣公生公子壽,衛惠公朔;與昭伯生公子齊子、衛戴公、衛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
說宣姜重要,是因為她有三子被立為國君,依次是衛惠公、衛戴公、衛文公。有二女皆嫁往他國成為國君夫人,分別是宋桓夫人、許穆夫人。說她是悲劇性人物,因為宣姜先後嫁父子三人,依次是公子伋、公子伋的父親衛宣公、以及衛宣公與夷姜所生的兒子公子頑(昭伯)。這導致了衛國王室奪妻、殺子、亂倫的悲劇。難怪西漢劉向將她列入《列女傳·孽嬖傳》,並說她“亂及五世(五世,當為“三世”之誤——筆者注),至戴公而後寧。”
宣姜的悲劇不僅是個人的悲劇,她作為國君夫人,也是整個衛國的悲劇。衛國王室的亂倫行為為整個衛國所不齒,所以有《牆有茨》譏之。《毛詩序》說:“《牆有茨》,衛人刺其上也。公子頑通乎君母,國人疾之而不可道也。”公子頑是衛宣公的庶子,儘管非宣姜所生,二者亦有母子關係,是宣姜所生的衛惠公庶兄。衛惠公即位時年紀尚小,公子頑與宣姜私通,生下了五個子女:齊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衛國人對衛國宮室亂倫醜聞非常憎惡,以為有辱衛國之譽,是難以啟齒之事。
上博簡《孔子詩論》也說:“《牆有茨》,慎密而不知言。”這裏的“慎密”,是說宮廷之事不易為外人所知。“不知言”,指不知怎麼說,讓人無言。
詩中,“牆有茨”重複了三次,《毛詩注疏》說:“言人以牆防禁一家之非常,今上有蒺藜之草,不可掃而去之,欲掃去之,反傷牆而毀家,以興國君以禮防制一國之非法,今宮中有淫昏之行,不可滅而除之,欲除而滅之,反違禮而害國。夫人既淫昏矣……其惡不可道。所可道言之,於君醜也。君奈何以不防閑(防閑,防備約束——筆者注)其母,至令有此淫昏。”牆為夯土築成,本是防賊、防盜、防非常之事的。蒺藜草耐旱喜乾,根系發達,會生長於牆上。如果將蒺藜草從牆上拔下來,可能毀傷牆體。諸侯貴族本該是遵守禮法的表率,衛國宮室兩性關係混亂,君主視而不見。宣姜與公子頑私通的淫昏之事,國人知其惡不堪言,說多了是對衛君的羞辱,畢竟宣姜是衛惠公之母。公子頑如早有提防,怎麼可能和母輩私通,也就不會有這種醜事。
衛國宮室之內,淫亂昏庸相繼,事實上已經到了非說不可的地步。這也是作《牆有茨》者委婉勸諫的初衷。
衛國三代之亂告訴我們,家無禮則不安,國無禮法、規矩則不寧,唯有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才能正人、正家、正一國——修齊治平之道,是千古不易的真理!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有學者據《左傳·閔公二年》的記載:“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不可,強之。”與《左傳》中其他史事相參,認為先秦中原如匈奴和西北諸多族群一樣,有“烝婚制”,兒子在父親死後可以娶庶母為妻。因此《牆有茨》的詩義,與‘昭伯烝於宣姜’之事毫不相干。(鄔玉堂:《〈牆有茨〉與“昭伯烝於宣姜”無干:兼論收繼婚制》,載《齊齊哈爾師範學院學報》1989年第五期)
這種說法很難成立。先秦某些地方可能有“烝婚制”這類風俗,但肯定不能作為周禮中正常的婚姻制度,否則不會連昭伯最初也不同意這樁婚事。
經文:
牆有茨,不可
牆有茨,不可
語譯:
牆上生出蒺藜草,根在牆裏不可掃。宮中夜半有私語,汙言沒法說出口。如果真要說出來,淫昏之言實在醜。
牆上長滿蒺藜草,根在牆裏不可除。宮中夜半有私語,其汙沒法說詳情。如果真要說詳細,淫昏之言實在長。
牆上爬滿蒺藜草,根在牆裏去不掉。宮中夜半有私語,汙言怎可對人講。如果真的傳出來,淫昏之言讓人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