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社會規範禮法,必遭禍患(《國風·邶風·匏有苦葉》)

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4-11-29

經義:

社會中每個人的自由是個體自由的前提。所以東西方古代思想家們都強調個人應遵守社會規範,修養德行,以實現“從心所欲不逾矩”的人生境界。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這種社會規範稱爲禮。

現代自由主義不是這樣,它主張最大限度地擺脫文化中的倫理規範,只要不觸犯法律,就可以爲所欲爲、胡作非爲,認爲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真正的自由。結果當然會陷入各種貪欲之中,隨波沉淪!關於自由主義的“反自由”本質,美國聖母大學政治系教授帕特裏克·德尼恩(PatrickJ.Deneen)在《自由主義爲何失敗》一書中作了精彩闡述,該書簡體中文版由新星出版社2024年11月出版,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參閱。

《匏有苦葉》作者“主文譎諫”,以詩的形式規諫不守禮法的衛宣公。它告訴我們,無論什麽情況下都要遵守社會規範,否則必遭禍患。本詩第一章毛詩解釋“深則厲,淺則揭”:“男女之際,安可以無禮義?將無以自濟也。”唐代孔穎達疏:“言遭時制宜,不可無禮,況昏(昏,通“婚”——筆者注)姻人道之始,安可以無禮義乎?禮者,人所以立身,行禮乃可度世難,無禮將無以自濟。言公之無禮,必遇禍患也。”

《毛詩序》說:“《匏有苦葉》,刺衛宣公也。公與夫人並爲淫亂。”顯然,《匏有苦葉》並不止譏諷宣公,一並譏諷了與其淫亂的夫人夷姜。這位“夷姜”,原爲衛莊公妾,衛宣公的庶母。《左傳·桓公十六年》記載:“衛宣公烝(烝,zhēng,指與母輩淫亂——筆者注)於夷姜,生子急(伋),屬諸右公子。爲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姜縊。”這段文字不多,包含的資訊卻很豐富,首先是衛宣公與自己的庶母夷姜淫亂,生公子伋;後爲伋娶齊女爲妻,宣公見齊女美,便納爲己有,這位齊女就是宣姜;宣姜生公子壽及朔,並讓左公子來做壽的老師。宣公冷落夷姜,又奪兒媳,夷姜難以接受,自縊而死。至此,宣公的家庭悲劇還沒有結束,之後他又害死了公子伋和公子壽。

《匏有苦葉》以葫蘆的苦葉起興,可謂意味深長。孔穎達《毛詩注疏》指出,葫蘆成熟時葉苦不可食,濟河水深不可趟水而過,以苦葉難食和深水難涉來說明禮法有禁、不可逾越。“毛以爲,匏有苦葉不可食,濟有深涉不可渡,以興禮有禁法不可越。”宣公和夷姜無疑是食苦葉涉深濟之人——他們無視自己王室的身份,置婚姻禮法於不顧。

那麽婚姻之禮又當如何呢?詩中云:“雍雍鳴雁,旭日始旦。士如歸妻,迨冰未泮。”詩的這部分給予了交代。周時從議婚至完婚有著完整的禮儀次序,分別爲: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納采禮一般用雁,從納采至請期均在黎明之時,即“旭日始旦”之時;冰未消時爲正月中以前,通常爲親迎之婚期。

最後一章:“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駕船者號召之時,他人均乘舟而去,唯獨我沒有登舟。“卬須我友”,是說我一定要等待到我友,然後才可以登舟。對於婚姻,如何選擇呢?是舟子招招(喻媒聘之禮)即乘上婚姻的渡船呢?還是一定要等到同心之友方可登舟呢?詩人的選擇不止是合乎禮儀,更要等到同心之友才會出嫁。毛詩傳:“人皆涉,我友未至,我獨待之而不涉。以言室家之道,非得所適(適,出嫁——筆者注),貞女不行;非得禮義,昏姻不成。”

古人婚姻,不僅講究禮節,更重視二人情投意合——這種婚姻難道不是我們每個現代人向往的嗎?

經文:

匏有苦葉有深涉。深則,淺則

濟盈,有雉鳴。濟盈不濡軌,雉鳴求其

雍雍鳴雁,旭日始旦。士如歸妻迨冰未泮

招招舟子,人涉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

語譯:

匏葉黃時匏長成,濟水秋來河水深。水深濕衣渡水難,水淺提衣過河易。

濟水茫茫河水滿,雉鳴吆吆聲聲傳。濟河水滿車難渡,雉鳴聲聲求雄伴。

大雁和鳴天上飛,初日已出地平線,世上君子若娶妻,要趁寒來冰未消。

船夫呼叫來上船,旁人過河我在岸,旁人過河我在岸,我等我友共渡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