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無爲要求遵循事物規律並積極有爲(《國風·邶風·雄雉》)

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4-11-28

經義:

按照《毛詩序》,《雄雉》是批評荒淫無道的衛宣公。

西元前719年9月,衛國上卿石碏聯合陳桓公殺死弑君的公子州吁。同年12月,從邢國迎回公子晉立爲國君,這就是衛宣公。最初,宣公所寵愛的夫人夷姜(原爲宣公之父衛莊公的小妾)生了兒子伋,伋被立爲太子。宣公派右公子教導他。右公子爲太子娶齊國美女,這個女子一到衛國就被宣公看中,幹脆自娶此女(即宣姜),而爲太子另娶了其他女子。《史記·衛康叔世家》:“初,宣公愛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爲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爲太子取(取,通“娶”——筆者注)齊女,未入室,而宣公見所欲爲太子婦者好,說(說,通“悅”——筆者注)而自取之,更爲太子取他女。”

宣公娶了宣姜之後,就冷落了夷姜。宣姜爲衛宣公生下了公子壽和公子朔,她想立自己的兒子爲君,於是開始構陷太子伋。衛宣公聽信宣姜,就派太子伋出使齊國,打算在途中殺死他。可是重情義的公子壽得知真相後替兄赴死,太子伋聽說公子壽爲自己而死,堅持不違父命,亦赴死。

衛宣公不止是好色,亦好戰。他在位期間,不顧國力,多次與鄭國、宋國、郕國等國交戰。宣公的好戰給衛國百姓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將士們常年在外不能回家,家人思念而作《雄雉》。《毛詩序》:“《雄雉》,刺衛宣公也。淫亂不恤國事,軍旅數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曠,國人患之而作是詩。”

《雄雉》以雄雉來喻宣公。雉又稱凰,雉的雄鳥羽色華麗,一雄多雌制生活。求偶期的雄雉在雌鳥旁邊走邊叫,有時猛跑幾步。當接近雌鳥頭側時,雄鳥會將靠近雌鳥一側的翅下垂,另一側向上伸,尾羽豎直,頭部冠羽豎起,炫耀自己的羽毛。“雄雉於飛,泄泄其羽”,正是雄雉求偶之姿態。衛宣公就是這樣愛炫耀自己的羽毛、放縱私欲的昏君!

“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忮,這裏是嫉妒傷害的意思,詩人勸朝中無德行的大夫,若心無害念與貪念,何往而不善。此句被後人廣泛徵引,用以說明不外求名利的自然無爲之道。《韓詩外傳》多篇言及此。文中說:喜愛虛名的人必定多與人結怨,喜歡結黨的人必定多遭受侮辱。只有在人間不留蹤跡,才能順應天地自然,順應事理,更不能貪求名聲。有了名聲道就不能夠通行,若大道流行人就不需要什麽名位。利益是災難的根本,幸福是禍害的先聲。只有不求利益的人能夠無災無難,只有不求幸福的人能夠平安無禍。《韓詩外傳·卷一》:“喜名者必多怨,好與(與:黨與,與人結交——筆者注)者必多辱。唯滅跡於人,能隨天地自然,爲能勝理,而無愛名。名興則道不用,道行則人無位矣。夫利爲害本,而福爲禍先。唯不求利者爲無害,不求福者爲無禍。《詩》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孔子曾誇讚弟子子路,說他穿著破舊的綿絮袍和穿狐裘的人立在一起,也不以爲恥辱。並引用了《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聽後常誦此句。孔子怕他偏離中道,走向消極空疏,就補說:“你只是這樣還不夠,這不足以成就善道。”因爲自然無爲不是什麽都不求,名利皆可用,關鍵是不執著名利,“因物之所爲”,遵循事物規律並積極有爲!《論語·子罕篇》:“子曰:‘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做事如用兵,關鍵是把握時機,當機立斷。該出手時而無所作爲,反而會自取災難。《黃帝四經·兵容》所謂:“聖人之功,時爲之庸(庸,通“用”——筆者注)……因天時,與之皆斷。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聖人教人苦心、微言大義,皆在此矣!

經文:

雄雉於飛,泄泄其羽。我之矣,自詒伊阻

雄雉於飛,下上其音。矣君子,實勞我心。

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遠,曷云能來?

百爾君子,不知德行。不忮不求,何用不

語譯:

雄雉展翼向前飛,慢舒華羽毛色美。念我夫君行役遠,自留役處舉步難。

雄雉展翼向前飛,鳴聲上下音響亮。夫君誠實又正直,我爲夫君太勞心。

仰望日月來又往,憂國憂君思綿長。夫君行役在遠方,何時能回我身旁。

我看列位諸君子,未見你們德行良。心無害念與貪念,天下何往而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