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楊惠芬 發布時間: 2024-09-14
經義:
在早期中國文化中,禮與法是不分的,禮中的社會規範同時也是社會的法度。如果說中國是禮義之邦,那麼中國同樣是“法治之邦”。所以《荀子·勸學》說禮是法律的規範,條例的綱領。“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
今天諸多學人迷信西方法治,硬說中國傳統社會是人治,這是不懂禮法的緣故。
古代貴族女子出嫁前,要在祖廟或者在公室中學習家庭生活所需的相關知識技能,包括“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實際就是培訓、提高女子成家後的品行、言語、儀容和勞動技能。這些禮教的內容,也是行為的法度。《采蘋》的主人公能按照未成家時所學的內容,祭祀不違禮法,很好地承擔起女性家長的職責。該詩描述了學成“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後,舉行教成之祭,相當於貴族女子的畢業典禮。採集教成之祭中所需要的蘋、藻,使全詩既充滿了勞動的生氣,又不失祭祀的莊重。
《毛詩序》:“《采蘋》,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則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唐代孔穎達《詩經注疏》:“作《采蘋》詩者,言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謂為女之時,所學所觀之法度,今既嫁為大夫妻,能循之以為法度也。言既能循法度,即可以承事夫之先祖,供奉夫家祭祀矣。此謂已嫁為大夫妻,能循其為女時事也。經所陳在父母之家作教成之祭。”
《毛詩序》的內容當流傳自戰國。因為《禮記·射義》中已經提到卿大夫在射箭時以《采蘋》為節拍,這是讚美卿大夫能依法行政,完成自己的職事。《禮記·射義》:“卿大夫以《采蘋》為節……《采蘋》者,樂循法也。”東漢鄭玄認為,詩中沿著南澗的水濱采蘋,是遵循法度的象徵。鄭玄注:“樂循法也,謂《采蘋》曰‘於以采蘋,南澗之濱’,循澗以采蘋,喻循法度以成君事。”
除了“能循法度也”外,此詩義又被引申為表明忠信。據《左傳·隱公三年》記載,鄭武公、鄭莊公曾先後擔任周平王的卿士,但平王不相信他們,暗中又將朝政託付給虢公。鄭莊公因此埋怨周平王,平王則矢口否認,二國還交換了人質。但平王死後,周人還要想讓虢公主政。於是鄭國人就去搶周人的糧食,周朝和鄭國由是作怨。有君子評價說:誠意不發自內心,即使交換人質也沒有益處。假如確有誠意,即使山溝、池塘裏生長的野草,蘋、蘩、蘊、藻這類野菜,一般的竹器和金屬器,池塘和水溝中的積水,都可以獻祭給鬼神、進獻給王公,何況君子建立了兩國的信任,按照禮儀辦事,又哪里還用得著人質?《國風》有《采蘩》《采蘋》,《大雅》有《行葦》《泂酌》這些詩篇,就是為了表明忠信。文中說:“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要,約束——筆者注)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蘊、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作者意在說明——誠信為貫穿天地鬼神的大法!
經文:
於以采
於以采
於以盛之?維筐及
於以
於以
誰其
語譯:
要到哪里去采蘋?在那南澗的水濱。
要到哪里去采藻?就在那片水窪上。
蘋藻采來用啥裝?就用圓筥和方筐。
要用什麼煮蘋藻,用锜用釜煮得好。
這些祭品擺何處?宗室廟裏窗戶下。
這次誰來做主祭,就是這位美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