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代軍禮面前西方某些國家顯得過於野蠻(《逸周書·商誓》之二)

作者: 翟玉忠 蔡青   發布時間: 2024-07-25

經義:

戰爭是文明的癌症。過去500年的人類歷史一再表明,戰爭殘酷而血腥,早已突破了人道和文明的底線。在筆者寫這篇文章的時刻(2024年7月19日),以色列仍在轟炸加沙聯合國學校和難民營,半島電視臺報導說,以色列軍隊炮擊加沙地帶中部布賴吉難民營的一所房屋,造成至少五人死亡。襲擊之後,附近的努塞拉特難民營又遭到炮擊,造成至少八人死亡。(《以色列對加沙戰爭的今日發展:以色列轟炸加沙聯合國學校和兩座難民營》,網址:https://chinese.aljazeera.net/palestine-israel-conflict/liveblog/2024/7/19/,訪問日期:2024年7月19日)

中華文明的偉大之處在於:它將戰爭轉化為安撫民眾討伐罪人的正義工具,弔民伐罪讓血腥戰爭成為文明建設的有力工具。武王在《商誓》中宣佈:殷商的百姓沒有罪,有罪的只是紂王一人。我既然誅殺了紂,接受了天命,我也會賜予你們優厚的待遇。“商之百姓無罪,其維一夫。予既殛紂,承天命,予亦來休命。”

牛鴻恩教授認為,武王這樣說是策略性的,是為縮小打擊面,消除殷商官員諸侯的後顧之憂。(牛鴻恩:《新譯<逸周書>》,臺灣三民書局2015年版,第321頁。)

牛教授的觀點有偏頗之處。三代戰爭與近代西方殖民掠奪戰爭不同,戰爭目的不是為了掠奪人力和物力資源,而是為了文明秩序的建立——只要誅除首惡,社會重新得到安定,就達到了戰爭的目的。

流傳至今的《司馬法》宋以後成為《武經七書》之一,其中包括了三代關於戰爭的重要認識。司馬遷指出:“《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王子能紹而明之。”“自古王者而有《司馬法》,穰苴能申明之。”(《史記·太史公自序》)

成書於齊威王(前378年-前320年)時代的《司馬法·仁本第一》開篇就指出,“古者,以仁為本……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 宋代學者施子美解釋說,兵是用來伐罪吊民的,如果能夠有利於天下蒼生,為什麼害怕而不去用兵呢?況且帝王舉兵不是為了殺人而殺人,所以殺掉一個人而天下得到安寧,殺掉這個人也是可以的。這是因為殺的人少,得到安寧的多的緣故。古代很多帝王就是這樣做的啊。他寫道:“兵之為用,伐罪吊民而已。苟利於民,何憚而不為邪……況帝王舉兵為天下唱,豈專以殺伐為哉?故殺一人而天下為之舉安,殺之可也,為所殺者少而所安者眾也。黃帝有阪泉之戰, 堯有胥敖之伐,舜有三苗之誅,非欲安人乎?”(陳曦譯注:《吳子·司馬法》,中華書局2018年版,第217頁。)

另外,誅殺了罪犯之後,重新建立戰敗國的秩序,恢復調整好各級官吏的職位,也是戰國以前的常規作法。《司馬法·仁本第一》中說:“既誅有罪,王及諸侯修正其國,舉賢立明,正複厥職。”黃樸民、徐勇二先生用春秋時陳、蔡兩國複國後,蔡國隱大子(即太子)的兒子廬,陳國悼大子的兒子吳回國即位的事說明,“正複厥職”是古軍禮的善後原則。“在‘既誅有罪’,完成了戰爭的使命之後,《司馬法》中還有關於下一步的行動綱領:‘王及諸侯正其國,舉賢立明,正複厥職。”(《司馬法·仁本》)其實,這也不是它的創造發明,而僅僅是對古軍禮中有關戰爭善後原則的具體申明而已。參之以《左傳》,信而有征。魯昭公十三年(前529年),楚‘平王即位,既封陳、蔡,而皆複之,禮也。隱大子之子廬歸於蔡,禮也。悼大子吳歸於陳,禮也’。這段記載可以看作是對《司馬法》上述一段話的有力注腳。孔夫子所謂‘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逸民,遺落的人才、賢士——筆者注)’的具切含義,也終於可以憑藉《司馬法》之言而昭白於今了。”(黃樸民、徐勇:《<司馬法>考論》,載《管子學刊》1992年第4期。)

至於孟子答齊宣王,稱武王伐紂不是“弑其君”,而是“誅一夫紂”,顯然是受了《商誓》的影響,孟子和武王都稱紂為“一夫”。(《孟子·梁惠王下》)

在21世紀的今天,那些西方霸權主義國家不惜用包括戰爭在內的一切手段讓他國成為自己的附庸,將他國人民納入自己的文化思想(意識形態)牢籠。這種滅國家、滅文化的作法,在三代軍禮面前,顯得過於野蠻!

經文:

“敬諸,昔在我西土,我其有言,胥告商之百姓無罪,其維一夫予既殛紂,承天命,予亦來休命爾百姓、里居君子,其周即命□□□□□□□□□□□□□□□□□□□□□□□□□□□□□,爾邦塚君,無敢其有不告見於我有周其比邦塚君,我無攸愛,上帝曰必伐之今予惟明告爾,予其往追□紂,遂臻集之於上帝天王其有命:“爾百姓獻民其有綴艿,夫自敬其有斯天命,不令爾百姓無告。”西土疾勤,其斯有何重天維用重,勤興起我,罪勤我無克乃一心爾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於我西土,爾百姓其亦有安處在彼宜在天命,弗反惻興亂,予保奭其介有斯勿用天命,若朕言在周,曰:‘商百姓無罪,’朕命在周:‘其乃先作,我肆罪疾。’予惟以先王之道禦,複正爾百姓越則非朕,負亂,惟爾在我。”

王曰:“百姓,我聞古商先誓王成湯,克辟上帝,保生商民,克用三德,疑商民弗懷,用辟厥辟今紂棄成湯之典,肆上帝命我小國,曰革商國肆予明命汝百姓,其斯弗用朕命,其斯爾邦塚君、商庶百姓,予則肆劉滅之。”

王曰:“靃!予天命維既咸,汝克承天休於我有周,斯小國於有命不易昔我盟津,帝休辨商,其有何國命予小子,肆伐戎殷,亦辨百度,□□左右予,予肆劉殷之命

今予維篤佑爾,予史太史違,我寔視爾,靖疑胥敬諸!其斯一話敢逸僭,予則上帝之明命,予爾拜拜□百姓越爾庶義庶刑予維及西土,我乃其來即刑。乃敬之哉!庶聽朕言,罔胥告。”

語譯:

“大家恭敬聽著,當年我在西部故土時就曾說過,要宣告殷商的百姓沒有罪,有罪的只是紂王一人。我既然誅殺了紂,接受了天命,我也會賜予你們優厚的待遇。你們殷商舊貴族,及負責管理的里長們,都要以周唯命是從。……你們這些大的諸侯國君,誰敢不向我周人彙報請示?對於與紂勾結的大諸侯國君,我不會憐憫,因為上帝降下指示一定要討伐他們。坦率告訴你們,我曾追趕亡紂的鬼魂,直到皇天上帝那裏,上天降下命令說:‘那些殷商的官員和賢士們將要獲得新生。你要敬畏這樣的天命,不讓你的臣民處境困苦而無所求告。’西土的人也厭倦出征勞苦,怎麼會再次起兵?上天如果要二次征伐,使我再遭興兵之苦,那是怪罪我沒能使你們與周人一條心。你們這些賢能之輩要自覺、要敬畏,幫助上天永遠降福我們西土,這樣你們也能在那裏獲得安居之所。你們要認清天命,不要反復無常發動叛亂,我已做好充分的防備。至於我在周曾說:‘殷商百姓沒有罪過’;可我在周也下過命令:‘如果有人不遵天命,率先作亂,我將治罪懲處。’我只是用先王之道治理,使百姓回歸正道。破壞法則的不是我,如果抗拒作亂,你們的禍福就掌握在我手裏。”

武王說:“商的百姓們,我聽說古代商朝的智慧君王成湯,努力效法上帝,保障民生,謹守三大品德,使商民安定無憂,成就了為君治國的風範。如今商紂王背棄了成湯的治國法典,所以上帝才命令我小國周來革除大國商的天命。我現在正告你們所有人,如有膽敢不聽命於我,無論是大的諸侯國君,還是普通百姓,我都會果斷殺伐,徹底殲滅。”

武王說:“啊!我的天命已經確定了,你們也一定能享受到上天賜予有周的福澤,我們有周小國已經轉承大運而天命不移了。當年我們在盟津會師時,上帝還保佑支持商,我們怎麼可能得到殷國呢?現在是上帝命令我去討伐殷人,同時為我指點政事,賜我得力輔臣,我因此才成功滅掉殷國。

“我現在誠心護佑你們,派遣太史違,這是在示意你們,以安撫你們的疑慮。大家都恭敬聽著,我所說的每一句話,誰敢不遵守或陽奉陰違的,我就對他執行上帝的嚴明命令,希望各位官員能成為表率。我雖然要回西部都城,但一定會來東方執行刑罰的。每個人都要心懷敬畏,希望你們謹記訓誡,我不會再講第二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