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流傳複雜,其他民族難以想見(《古文尚書·泰誓上》之一)

作者: 翟玉忠 趙雪彩   發布時間: 2024-04-24

經義:

從堯舜時代算起,中國至今已有四千多年綿延不斷的元典傳承史,其複雜性是其他民族難以想見的。從《泰誓》的流傳上,我們能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泰誓》,泰,通“太”或“大”,所以也作《太誓》或《大誓》,特指周武王伐紂前大會諸侯的誓辭。西漢孔安國解釋說:“大會以誓眾。”唐代孔穎達《尚書正義》則說:“知名曰《泰誓》者,其‘大會以示眾’也。”

因為武王伐紂前有兩次大會天下諸侯,於是就產生了兩大類,多篇《泰誓》文本。司馬遷在《史記》中明確說明了這一點。

第一次大規模諸侯會盟是武王九年,地點在孟津(即盟津)。這次誓師的目的主要是看天下諸侯有沒有伐紂的決心。會盟後並沒有繼續東進,班師回朝是為了故意示弱。《尚書正義》孔安國傳:“至九年而文王卒,武王三年服畢,觀兵孟津,以卜諸侯伐紂之心。諸侯僉同(僉同,qiān tóng,意思是一致贊同——筆者注),乃退以示弱。”

回來後,武王和姜太公作了《泰誓》,這是第一類《泰誓》。《史記·齊太公世家》記載,武王即位九年,他想繼續完成文王的剪商大業,於是借東征商看諸侯是否回應。軍隊出師之際,呂尚左手拄持黃鉞,右手握秉白旄誓師,說:“蒼兕蒼兕,統領眾兵,集結船隻,遲者斬首。”於是兵至盟津。各國諸侯不召自來有八百之多。諸侯都說可以征伐商紂了。武王卻說還不行。所以班師而還,他與太公寫了《太誓》。“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業,東伐以觀諸侯集否。師行,師尚父左杖黃鉞,右把白旄以誓,曰:‘蒼兕(蒼兕,水獸名,能覆舟。以蒼兕名官,職掌舟楫——筆者注)蒼兕,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遂至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也。’武王曰:‘未可。’還師,與太公作此《太誓》。”

《史記·周本紀》對此次盟會記載得更為詳細,不僅有出師時上面所引的太公誓辭,還有武王的誓辭:“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畢立賞罰,以定其功。”甚至還記載了武王渡過黃河時,有一條白色的魚跳進武王的船中。過河以後,有一團火從天而降,正好落在武王的屋頂上,最後變成一只烏鴉等異象。

據《尚書大傳》流傳至今的佚文,我們可以知道,伏生所傳二十九篇《尚書》中的《泰誓》,當屬於第一類《泰誓》,其中武王的誓辭只是文字上略有不同。(參閱皮錫瑞:《尚書大傳疏證》,中華書局2022年版,第144-153頁。)

第二次大規模諸侯盟會發生在武王十一年(本文為十三年),這次武王曾在多個地點發表講話,除了《古文尚書·泰誓》的上中下三篇,還有《史記·周本紀》所錄的《泰誓》,它和《古文尚書·泰誓中》一樣,誓師地點都是戊午日從孟津渡過黃河後,但武王特別強調了紂王崇尚靡靡之音,毀棄禮樂的大惡。與《泰誓中》內容不同。茲抄錄如下:“武王乃作《太誓》,告於眾庶:‘今殷王紂乃用其婦人之言,自絕於天,毀壞其三正,離逷(逷,同“逖”,遠的意思——筆者注)其王父母弟,乃斷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故今予發維共(共:通“恭”——筆者注)行天罰,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武王是說,現在紂竟然聽信妻妾的話,他這是自絕天命,違背了日、月、北斗的運行,疏遠了自己的同胞兄弟,他廢棄了先祖的音樂,採用淫亂的音樂從而竄改典雅的音樂,這樣做就是為了讓妻妾們高興。所以今天我要替上天執行懲罰。努力吧,戰士們,不能讓這樣的事情出現第二次,第三次了!

為何《周本紀》所錄《泰誓》與《古文尚書·泰誓》不同,說明西漢還有第二類《泰誓》的異本存在。

據劉向《別錄》和王充《論衡·正說》等古籍記載,西漢武帝時和宣帝時民間曾在屋壁中得到《泰誓》。《別錄》稱:“武帝末,民有得《泰誓》書於壁內者,獻之,與博士。”據東漢經學家馬融的描述,這兩次新發現的本子很可能屬於第一類《泰誓》。馬融當沒有看到過《古文尚書·泰誓》,他只是對後來民間發現的《泰誓》表達了自己的不滿和懷疑。孔穎達《尚書正義》引馬融《書序》曰:“《泰誓》後得,案其文似若淺露。又云八百諸侯,不召自來,不期同時,不謀同辭,及火複於上,至於王屋,流為雕,至五以穀俱來,舉火神怪,得無在子所不語中乎?又《春秋》引《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國語》引《泰誓》曰:‘朕夢協朕卜,襲於休祥,戎商必克。’《孟子》引《泰誓》曰:‘我武惟揚,侵於之疆,取彼兇殘,我伐用張,於湯有光。’孫卿引《泰誓》曰:‘獨夫受。’《禮記》引《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今文《泰誓》皆無此語。吾見書傳多矣,所引《泰誓》而不在《泰誓》者甚多,弗複悉記,略舉五事以明之,亦可知矣。”馬融似乎也沒弄清有兩大類《泰誓》文本,所以他才說伏生所傳“今文《泰誓》皆無此語”。

我們讀《古文尚書·泰誓》,就能看到馬融所述《泰誓》引文全在其中,卻沒有《史記·周本紀》所錄大段《泰誓》。若是後人造偽書,不太可能不知《史記·周本紀》。說明《古文尚書·泰誓》並非如清以後諸多學者斷言的那樣,是後人搜集經典,拼接補綴而成。

至於清代學者孫星衍為恢復《今文尚書》原貌,在其有名的《尚書今古文注疏》中將《史記·周本紀》所錄《泰誓》,及其他文獻所引《泰誓》連綴成文,可以說是“真造偽”——臆造經文,其法殊不可取!

經文:

惟十有三年春,大會於孟津

語譯:

十三年春,周武王在孟津大會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