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軍事外交的道德精神照耀古今(《允文》一)

作者: 翟玉忠 蔡青   發布時間: 2023-04-17

經義:

西方現代性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去道德化,從經濟到政治,從軍事到外交,都是這樣。特別是軍事外交領域的去道德化更為徹底,在那里,宗教暴力,國家暴力成了一種美德,甚至被賦予某種神聖色彩。

文一教授認為,11世紀末的十字軍東征,西方文明開始衝破戰爭的道德底線。1895年11月27日,教皇烏爾班二世在法國克萊蒙講演吹響了基督教聖戰的號角,他破天荒地宣佈:戰爭是一種美德,參加基督教戰爭是一種救贖——無論一個人犯過什麼罪行!

這種可怕的邏輯改變了古老宗教戰爭的遊戲規則,也改變了人類歷史。“其中最大的改變就是歐洲文明從今以後總是將對外戰爭當成解決內部問題的一個手段,而且為達目的可以製造藉口和不擇手段。這一行為模式後來在文藝復興時期的馬基雅維利政治哲學體系中成為不證自明的公理,也是未來所有歐洲國家的處世原則,包括20世紀兩次慘絕人寰的世界大戰中所有歐洲參戰國和(效仿歐洲的)日本軍國主義處世原則。”(文一:《科學革命的密碼:槍炮、戰爭與西方崛起之謎》,東方出版中心2022年版,第42頁。)

高下立判,中華文明的軍事外交原則自古以來都是道德化的,是將戰爭作為實現和平、道德的手段,上篇《武稱》所謂“以伐輔德”,以征伐手段成就德政匡扶正義。中國古典政治學元典《黃帝四經·經法·四度》主張“文武並立”的同時,強調“二文一武”——征伐那些有罪當亡的國家,要以文德為主,二分文治,一分武功。作者指出,順應天道,誅伐必然要滅亡的國家,這叫“武”。在武力殺伐之後繼之以文德懷柔安撫,這樣就會成功,多用文德少用武功就可以稱王天下。“因天時,伐天毀,謂之武。武刃而以文隨其後,則有成功矣。用二文一武者王。”

《允文》篇實際是對《武稱》“武之撫”“武之定”兩大軍事原則的鋪陳展開,核心思想是戰勝敵人後,如何發揚文德,實現社會和諧安定,讓人民滿意。因為人民也是惡政、暴政的受害者,戰爭的目的不是掠奪,而是救民於水火。

追述周代軍禮的《司馬法》開篇就指出,戰爭要以“以仁為本”,因此,殺掉壞人而使大眾得到安寧,殺人是可以的;進攻別國,是為愛護它的民眾,進攻是可以的;用正義戰爭制止非正義戰爭,即使進行戰爭也是可以的。“古者,以仁為本……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

《司馬法》同本篇一樣,特別注重戰爭中保護普通官員、百姓,以及弱勢群體的利益,甚至敵人受了傷,也要給予相應的治療。戰爭開始前,執政大臣要在軍中發佈命令:進入要征伐的國家,不准褻瀆神靈,不准打獵,不准破壞水利工程,不准燒毀房屋建築,不准砍伐樹木,不准擅取家畜、糧食和用具。見到老人兒童要護送他們回家,不准傷害。即使遇到少壯的人,只要他們不抵抗就不准以敵相待。對於受傷的敵人要給予治療,然後讓他們回家。“入罪人之地,無暴神祗,無行田獵,無毀土功,無燔牆屋,無伐林木,無取六畜,禾黍、器械,見其老幼,奉歸勿傷。雖遇壯者,不校勿敵,敵若傷之,醫藥歸之。”懲辦首惡後,天子和諸侯們還要幫助治理該國,選用賢能,另立明君,讓官員重新各安其位。“既誅有罪,王及諸侯修正其國,舉賢立明,正厥職。”

相對於現代帝國主義的新舊殖民戰爭,上述戰爭外交原則具有多麼崇高的人道主義精神啊!

《逸周書》中有多篇兵家文獻皆以“武”或“文”為標題,武的含義不僅包括軍事,還包括與軍事相關的政治外交諸方面內容。它與戰國後更重戰爭藝術的兵法有別,說明本篇反映的思想觀念相當早,當在春秋末期以前,甚至可以至西周時期。(張懷通:《〈逸周書〉新研》,中華書局2013年版,第234-237頁。)

標題“允文”,可能為“光文”之誤,意為光大文德。《商君書·徠民》有:“以《大武》搖其本,以《廣文》安其嗣。”對應的當是《逸周書》中《大武》《廣文》兩篇,“光”與“廣”古多通用。

經文:

思靜振勝,光文維紀昭告周行,維旌所在收戎釋賄,無遷厥里官校屬職,因其百吏公貨少多,振賜窮士。救瘠補病,賦均田布命夫復服,用捐憂恥。孤寡無告,獲厚咸喜。

語譯:

戰爭結束後,要安定敵國鞏固勝利,須發揚文治精神,施行安撫政策。鄭重發佈安民告示,廣泛宣傳,使家喻戶曉。收繳兵器,散發錢物,不強迫百姓遷離故鄉。政府和軍營的各類職務,仍任用原有官吏。充公的財物錢款,用於激勵落魄之士,救治病人,補貼生活困頓的窮人,同時重新分配田產,使百姓均平。恢復戰敗國士大夫們的職務和地位,消除他們的顧慮,維護其尊嚴。對孤兒寡婦等求告無門者要特別優待,妥善安置,讓人民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