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玉忠 付金才 發布時間: 2022-12-17
經義:
在古代地中海世界,戰爭通常的作法是:被征服民族降為二等公民,擁有更少的權利並承擔更重的稅,而戰俘則直接淪為奴隸——一直到穆斯林馳騁北非的時代依然是這樣。
西方世界長期按種族和宗教分界,平等和自由只限於某一族群或宗教之內。西元439年正式施行的羅馬帝國《狄奧多西法典》明確規定,猶太人不得建造新的會堂,不得從事律師、公務員、士兵等行業;“黑命貴”運動在21世紀的美國爆發,反映出種族嚴重不平等的冰冷現實。
中華世界不是這樣。“天生萬物,惟人為貴”,人命關天,人命最貴的觀念深入人心,任何人,無論尊信何種宗教,無論屬於哪個族群,都應獲得平等的對待和尊重。反映到戰爭上,如何將敵對族群納入統一的政治共同體,使之成為天下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歷代政治家關注的重要問題。
《逸周書•武稱解第六》將安撫敵對民眾的政策稱為“武之撫”和“武之定”,二者略有區別——戰勝了敵人,要發號施令禁止官吏搶劫,不得侵淩強暴民眾,不降低敵人的爵位,田地住宅也不減損,讓他們各自安定親屬,這樣民眾自然歸服,這是武事的“撫”;普天下歸服以後,止息戰爭興辦文教,平掉險阻工事,毀掉打仗的武器,四方敬畏服從,包有天下,這是武事的“定”。文中說:“既勝人,舉旗以號令,命吏禁掠,無取侵暴,爵位不謙,田宅不虧,各寧其親,民服如化,武之撫也;百姓咸服,偃兵興德,夷厥險阻,以毀其服,四方畏服,奄有天下,武之定也。”
中國古典政治學原典《黃帝四經•國次》主張兼併他國一定要慎重,對於那些當罪當亡的國家解除其武裝,卻不可隨意掠奪,要做到“兼之而勿擅”,這才能實現長治久安。聖人的征伐之道是:兼併他國後,要拆毀它的城郭,焚毀它的鐘鼓,均分它的資財,散居其子女後代,分其土地賞賜賢能之人,總之不能獨自佔有,因為這功績是天道促成的。如此方能功成不去,沒有後患。“故聖人之伐也,兼人之國,墮其城郭,焚其鐘鼓。布其資財,散其子女,裂其土地,以封賢者,是謂天功。功成不廢,後不逢殃。”
對照《尚書•多士》,我們發現周公安撫殷人的政策與《逸周書•武稱解第六》《黃帝四經•國次》所論若合符節。對於殷商貴族,周公沒有採取“包下來”的政策,而是選拔任用其中的賢能之士,“惟聽用德”;同時,給普通百姓以出路,分給他們土地田宅,讓他們在洛邑安居樂業,就是本節所說的“宅爾邑,繼爾居,爾厥有幹有年於茲洛”。
政治問題說到底是人事問題。只有選賢任能,將不同階層、不同族群的人吸納入政治組織中,才能“建中”,建立穩定的政治共同體核心——中央政府。《尚書•多方》特別指出,對於辛勤耕耘的殷人,周人會賞賜他們,並將這類人選拔到朝廷中來。對於盡心盡職的官員,還要大加提拔。“爾乃自時洛邑,尚永力畋爾田,天惟畀矜爾,我有周惟其大介賚爾,迪簡在王庭。尚爾事,有服在大僚。”
從“惟人為貴”的文明觀念到戰後安撫的高明政策,中國先賢建立了超越西方的理論體系。無疑,它們將成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寶貴思想資源。
經文:
王曰:“多士,昔朕來自
王曰:“告爾殷多士,今予惟
語譯:
周成王說:“殷商遺民們,周朝平定了以管、蔡、商、奄為首的叛亂後,加強了對你們的管控和教化。周朝奉行天命平定叛亂,將你們遷徙到遠離故地的洛邑,距離我們更近,便於管控,讓你們自覺地為周朝服務。”
王說:“我要強調的是,現在不想殺掉你們,只是再一次向你們申述前面的訓誡。目前在洛地興建城市宮室,一來便於天下四方諸侯朝貢,二來也便於你們為王室奔走效力,你們必須盡心為周朝服務。在這裡,你們仍然擁有賴以生存的土地,仍然可以安心勞作和生活。你們要敬事周朝,因為不殺你們是上天對你們慈悲。如果不敬事周朝,再次叛亂,你們不僅會失去土地,我還會以上天的名義懲罰你們。現在你們好好在這裡安居,開始新的生活,這才是正途。辛勤勞作,爭取好的年成。從遷徙洛邑開始,只要安心勞作,順從周朝,將來你們的後代子孫會在此興旺發達起來。”
王說:“你們要順從周朝,只有這樣我剛才所言——你們會擁有新生活,你們後代會興旺發達,才能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