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戴禮記•曾子大孝第五十二

發布時間: 2022-07-10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其下能養。”

公明儀問於曾子曰:“夫子可謂孝乎?”

曾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君子之所謂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以道。參直養者也,安能為孝乎?身者,親之遺體也。行親之遺體,敢不敬乎?故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災及乎親,敢不敬乎?故烹熟羶香,嘗而進之,非孝也,養也。君子之所謂孝者,國人皆稱願焉,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謂孝也。民之本教曰孝,其行之曰養。養可能也;敬為難。敬可能也,安為難。安可能也,久為難。久可能也,卒為難。父母既歿,慎行其身,不遺父母惡名,可謂能終也。

“夫仁者,仁此者也;義者,宣此者也;忠者,中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禮者,體此者也;行者,行此者也;強者,強此者也;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

“夫孝者,天下之大經也。夫孝,置之而塞於天地,溥之而橫于四海,施諸後世而無朝夕,推而放諸東海而准,推而放諸西海而准,推而放諸南海而准,推而放諸北海而准。《詩》雲:‘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

“孝有三:大孝不匱,中孝用勞,小孝用力。博施備物,可謂不匱矣。尊仁安義,可謂用勞矣。慈愛忘勞,可謂用力矣。

“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父母有過,諫而不逆;父母既歿,以哀祀之。如此之謂禮終矣。”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傷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問曰:"夫子傷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

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人為大矣。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之不敢忘也。’今予忘夫孝之道矣,予是以有憂色。故君子一舉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舉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徑,舟而不遊,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及於己,然後不辱其身,不憂其親,則可謂孝矣。草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伐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