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戴禮記•喪服四制第四十九

發布時間: 2022-06-29

凡禮之大體,體天地,法四時,則陰陽,順人情,故謂之禮。訾(zǐ)之者,是不知禮之所由生也。

夫禮吉凶異道,不得相干,取之陰陽也。喪有四制,變而從宜,取之四時也。有恩、有理,有節、有權,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義也,節者禮也,權者知也。仁、義、禮、知,人道具矣。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爲父斬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門內之治恩揜義,門外之治義斷恩。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貴貴尊尊,義之大者也。故爲君亦斬衰三年,以義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練,毀不滅性,不以死傷生也。喪不過三年,苴(jū)衰不補,墳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終也,以節制者也。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爲母齊衰期者,見無二尊也。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擔主,或曰輔病。婦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百官備,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執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禿者不髽(zhuā),傴(yǔ)者不袒,跛者不踴。老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以權制者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恩之殺也。聖人因殺以制節,此喪之所以三年,賢者不得過,不肖者不得不及,此喪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書》曰:“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禮,何以獨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賢王也。繼世即位,而慈良於喪。當此之時,殷衰而復興,禮廢而復起,故善之。善之,故載之《書》中而高之,故謂之“高宗”。三年之喪,君不言。《書》云:“高宗諒闇,三年不言”,此之謂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謂臣下也。

禮:斬衰之喪,唯而不對;齊衰之喪,對而不言;大功之喪,言而不議;緦、小功之喪,議而不及樂。

父母之喪,衰冠、繩纓、菅(jiān)屨(jù),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練冠,三年而祥。比終茲三節者,仁者可以觀其愛焉,知者可以觀其理焉,強者可以觀其志焉。禮以治之,義以正之,孝子、弟弟、貞婦皆可得而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