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義·第五章
發布時間: 2022-06-26
子曰:萬物之義,不剛則不能,不
則无功,恒
而弗中則亡,此剛之失也。不柔則不
,不
則不安,久
不
則沉,此柔之失也。是故《鍵》之“炕龍”、《壯》之“觸蕃”、《句》之“離角”、《鼎》之“折足”、《酆》之“虛盈”,五
者,剛之失也,
而不能
者也。《川》之“牝馬”、《小蓄》之“密雲”、《句》之“適屬”、《漸》之“繩婦”、《肫》之“泣血”,五
者,陰之失也,
而不能
者也。是故天之義剛建 發而不息,亓吉保功也。无柔
之,不死必亡。
陽者亡,故火不吉也。地之義,柔弱沉
不
,亓吉保安也。无剛
之,則
賤遺亡。重陰者沉,故水不吉也。故武之義保功而恒死,文之義保安而恒
。是故柔而不狂,然後文而能朕也;剛而不折,然後武而能安也。《易》曰:“直方大,不習,吉。”□□□之屯于文武也。此《易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