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22-06-25
【經】二十有八年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
【左】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于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郤縠卒。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上德也。晉侯、齊侯盟于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于晉。衛侯出居于襄牛。
【公】曷為再言晉侯?非兩之也。然則何以不言遂?未侵曹也。未侵曹,則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則曷為伐衛?晉侯將侵曹,假塗于衛,衛曰不可得,則固將伐之也。
【穀】再稱晉侯,忌也。
【经】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
【左】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
【公】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則其言戍衛何?遂公意也。刺之者何?殺之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刺之?內諱殺大夫謂之刺之也。
【穀】先名後刺,殺有罪也。公子啟曰:“不卒戍者,可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譏在公子也,刺之可也。”
【经】楚人救衛。
【经】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bì)宋人。
【左】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屍諸城上,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謀曰:“稱舍于墓。”師遷焉。曹人凶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魏犨、顛頡怒曰:“勞之不圖,報於何有!”蓺(rùo)僖負羈氏。魏犨傷于胸,公欲殺之而愛其材,使問,且視之。病,將殺之。魏犨束胸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踴三百。乃舍之。殺顛頡以徇于師,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
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谷,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tè)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
子玉使宛春告于晉師曰:“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仇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複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于衛,且私許複曹、衛。曹、衛告絕于楚。
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仇,我曲楚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可。
【公】畀者何?與也。其言畀宋人何?與使聽之也。曹伯之罪何?甚惡也。其甚惡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
【穀】入者,內弗受也。日入,惡入者也。以晉侯而厈執曹伯,惡晉侯也。畀,與也。其曰人,何也?不以晉侯畀宋公也。
【经】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
【左】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慭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裏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
子玉使鬥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
晉車七百乘,韅(xiǎn)、靷(yǐn)、鞅(yāng)、靽(bàn)。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于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左,子上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旆(pèi)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楚師馳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
【公】此大戰也,曷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則其稱人何?貶。曷為貶?大夫不敵君也。
【经】楚殺其大夫得臣。
【经】衛侯出奔楚。
【经】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
【左】晉師三日館、谷,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
鄉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為楚師既敗而懼,使子人九行成于晉。晉欒枝入盟鄭伯。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
丁未,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賜之大輅(lù)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lú)弓矢千,秬鬯(chàng)一卣(yǒu),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tì)王慝(tè)。”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
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而玄孫,無有老幼。”君子謂是盟也信,謂晉於是役也能以德攻。
初,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余,余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或為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出,告二子曰:“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既敗,王使謂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孫伯曰:“得臣將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將以為戮。’”及連穀而死。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蒍呂臣實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
或訴元咺于衛侯曰:“立叔武矣。”其子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
【穀】諱會天王也。
【经】陳侯如會。
【公】其言如會何?後會也。
【穀】如會,外乎會也,于會受命也。
【经】公朝于王所。
【公】曷為不言公如京師?天子在是也。天子在是,則曷為不言天子在是?不與致天子也。
【穀】朝不言聽,言所者,非其所也。
【经】六月,衛侯鄭自楚複歸于衛。衛元咺(xūan)出奔晉。
【左】六月,晉人複衛侯。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曰:“天禍衛國,君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扞牧圉?不協之故,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罚。
衛侯先期入,甯子先,長牂(zāng)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顓犬、華仲前驅。叔武將沐,聞君至,喜,捉發走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顓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
城濮之戰,晉中軍風于澤,亡大旆之左旃(zhān)。祁瞞奸命,司馬殺之,以徇于諸侯,使茅茷代之。師還。壬午,濟河。舟之僑先歸,士會攝右。秋七月丙申,振旅,愷以入于晉。獻俘、授馘(guó),飲至、大賞,征會討貳。殺舟之僑以徇於國,民于是大服。
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詩》云:‘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不失賞刑之謂也。”
【穀】自楚,楚有奉焉爾。複者,複中國也。歸者,歸其所也。鄭之名,失國也。
【经】陳侯款卒。
【经】秋,杞伯姬來。
【经】公子遂如齊。
【经】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人于溫。
【左】冬,會于溫,討不服也。
衛侯與元咺訟,甯武子為輔,鍼莊子為坐,士榮為大士。衛侯不勝。殺士榮,刖(yuè)鍼莊子,謂甯俞忠而免之。執衛侯,歸之于京師,置諸深室。甯子職納橐(tuó)饘(zhān)焉。元咺歸于衛,立公子瑕。
【穀】諱會天王也。
【经】天王狩于河陽。
【左】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于河陽。”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公】狩不書,此何以書?不與再致天子也。魯子曰:“溫近而踐土遠也。”
【穀】全天王之行也,為若將守而遇諸侯之朝也,為天王諱也。水北為陽,山南為陽。溫,河陽也。
【经】壬申,公朝于王所。
【公】其日何?錄乎內也。
【穀】朝于廟,禮也,于外,非禮也。獨公朝與?諸侯盡朝也。其日,以其再致天子,故謹而日之。主善以內,目惡以外。言曰公朝,逆辭也,而尊天子。會于溫,言小諸侯。溫,河北地,以河陽言之,大天子也。日系于月,月系于時。壬申,公朝于王所,其不月,失其所系也。以為晉文公之行事,為已傎矣!
【经】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衛元咺自晉複歸于衛。
【公】歸之於者何?歸於者何?歸之於者罪已定矣,歸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則何以得為伯討?歸之于者,執之於天子之側者也,罪定不定,已可知矣。歸于者,非執之于天子之側者也,罪定不定,未可知也。衛侯之罪何?殺叔武也。何以不書?為叔武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叔武?讓國也。其讓國奈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叔武辭立而他人立,則恐衛侯之不得反也,故于是己立,然後為踐土之會,治反衛侯。衛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爭之曰:“叔武無罪。”終殺叔武,元咺走而出。此晉侯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衛之禍,文公為之也。文公為之奈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使人兄弟相疑,放乎殺母弟者,文公為之也。
自者何?有力焉者也。此執其君,其言自何?為叔武爭也。
【穀】此入而執,其不言入何也?不外王命於衛也。歸之于京師,緩辭也,斷在京師也。
自晉,晉有奉焉爾。複者,複中國也。歸者,歸其所也。
【经】曹伯襄複歸于曹,遂會諸侯圍許。
【左】丁丑,諸侯圍許。
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孺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複,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複曹伯,遂會諸侯于許。
晉侯作三行以禦狄,荀林父將中行,屠擊將右行,先蔑將左行。
【穀】複者,複中國也。天子免之,因與之會。其曰複,通王命也。
遂,繼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