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莊子殺七十人而死(《韓詩外傳·卷十•第十三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6-13

經義:

卞莊子之勇,未必沒有可取之處,但是從儒家的道義的角度來看,仍然算不得是很好。《禮記》中說“父母在,不許友以死”,而卞莊子所處的則是國家和個人的關係,而不是與朋友的關係,是“忠”和“孝”的關係,而不是“友”和“孝”的關係,本書中有不少關於“忠孝”關係的故事,例如卷一的第二十一章、卷六的第十二章以及本卷的第二十四章都涉及這一主題,故事各不相同,處理辦法也不同,且與卞莊子所遇到的情形都不一樣。而最後卞莊子受到君子所批評的是:“三北已塞責,又滅世斷宗,士節小具矣,而於孝未終也。”意在說明他的死並沒有多大的意義,反而因為自己的死而“滅世斷宗”,違背了古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準則,所以說他是“於孝未終”,也許在當時的情況下,並非沒有道理吧。

經文:

傳曰:卞莊子好勇,母無恙時,三戰而三,交遊非之,國君辱之。卞莊子受命,顔色不變。及母死三年,魯興師,卞莊子請從。至,見於將軍,曰:“前猶與母處,是以戰而北也,辱吾身。今母沒矣,請塞責。”遂走敵而鬥,獲甲首而獻之,“請以此塞一北。”又獲甲首而獻之,“請以此塞再北。”將軍止之曰:“足!”不止,又獲甲首而獻之,曰:“請以此塞三北。”將軍止之曰:“足!請為兄弟。”卞莊子曰:“夫北,以養母也。今母歿矣,吾責塞矣。吾聞之:節士不以辱生。”遂奔敵,殺七十人而死。君子聞之曰:“三北已塞責,又滅世斷宗,士節小具矣,而於孝未終也。”

《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語譯:

古書上說:卞莊子喜歡勇武,他的母親身體很好,還在世的時候,他和別人交戰,打了三次,三次都敗了。他的朋友們都批評他,國君侮辱他,卞莊子接受他們的批評侮辱,臉色都沒有什麼改變。等他的母親去世三年以後,魯國發兵準備外出征戰,卞莊子請求跟隨軍隊出去一起作戰。到了那裏,見到了軍隊中的將軍,對他說:“以前我因為還和母親在一起生活,所以戰鬥失敗逃走了,使我受到了侮辱。現在母親去世了,請讓我參加戰鬥以抵償我的罪責。”於是跑向敵人和他們戰鬥,取得了一枚甲士的首級,獻給將軍,說:“請讓我用這枚首級來抵消一次失敗逃走的罪責。”過了一會,又取得了一枚甲士的首級,獻給將軍'說:“請讓我用這枚首級來抵消第二次失敗逃走的罪責。”將軍阻止他說:“已經足夠了。”卞莊子不停止,又獲取了一枚甲士的首級獻給將軍,說:“請讓我用這枚首級抵消我的第三次失敗逃走的罪責。”將軍阻止他說:“足夠了,請讓我和你結為兄弟。”卞莊子說:“失敗逃走,是為了留下性命來養我的母親。現在母親已經去世了,我的罪責也已經抵消了。我聽說過,有氣節的士人不會背負著侮辱而活著。”於是奔向敵人,殺了七十個人,自己也戰死了。君子聽說到這件事,評論說:“三次失敗逃走的罪責已經抵消了,卻又斷滅了自己祖先的世系,士人的節操稍稍具備了,但是卻沒有盡到孝道。”

《詩經》上說:“一開始沒有不好的,但是很難把這種好保持到最後。”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