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十七年
發布時間: 2022-06-10
【經】十有七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
【左】十七年春,齊人為徐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
【經】夏,滅項。
【左】夏,晉大子圉為質于秦,秦歸河東而妻之。
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贏孕,過期,卜招父與其子卜之。其子曰:“將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為人臣,女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質,妾為宦女焉。
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公。
【公】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桓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此滅人之國,何賢爾?君子之惡惡也疾始,善善也樂終。桓公嘗有繼絕存亡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穀】孰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為賢者諱也。項,國也,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滅也,而不知己之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乎?君子惡惡,疾其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嘗有存亡繼絕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經】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經】九月,公至自會。
【左】書曰:“至自會。”猶有諸侯之事焉,且諱之也。
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武孟;少衛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以為大子。雍巫有寵于衛共姬,因寺人貂以薦羞于公,亦有寵,公許之立武孟。
【經】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
【左】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
【穀】此不正,其日之何也?其不正,前見矣。其不正之前見何也?以不正入虛國,故稱嫌焉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