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張論“小人之論”(《韓詩外傳·卷九•第二十九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6-10

經義:

辯論所以明理,而不是意氣之爭,子夏爭論問題時,辭氣臉色都變了,這是子張所說的“小人之論”,一心只想獲勝而已,不論道理的是非,只是自以為是,這樣的辯論,實際上完全沒有意義。孔子議論的時候,語言緩和,態度平易,只是為了明白道理,將辯論的成果歸到對方身上,對於勝負並不在意,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辯論。本章可以和本書卷六的第六章對照讀,兩者都是討論辯論的意義,主旨相近。

經文:

傳曰:孔子過康子,子張、子夏從。孔子入坐,二子相與論,終日不決。子夏辭氣甚,顔色甚變。子張曰:“子亦聞夫子之議論邪?徐言誾誾,威儀翼翼,後言先默,得之推讓,巍巍乎,蕩蕩乎,道有歸矣。小人之論也,專意自是,言人之非,瞋目腕,疾言噴噴,口沸目赤,一幸得勝,疾笑嗌嗌。威儀固陋,辭氣鄙俗,是以君子賤之也。”

語譯:

古書上說:孔子去拜訪季康子,子張和子夏跟隨孔子一起去。孔子坐下來之後,子張和子夏互相辯論,一整天都沒有結果。子夏說話的語氣很急迫,臉色都已經變了,子張說:“你聽說過我們老師的議論嗎?說話緩慢,和悅而持正,舉動很恭敬,先讓別人說,然後自己再說,得出了正確的結論,歸功於他人。多麼偉大,多麼坦蕩,道理才有歸宿。小人的議論,一心認為自己說的對,說別人的不對,瞪眼睛,抓手腕,說話很快而用呵叱的語氣,口水噴出來,眼睛也紅了,如果僥倖得勝,就趕緊笑了起來,舉止鄙陋,說話粗俗,所以君子是看不起他的。”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