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狐公私分明,為國薦賢(《韓詩外傳·卷九•第十一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6-07

經義:

解狐不因為私怨而輕視荊伯柳的才能,可以用“以直報怨”來描述,既不忘記怨家對於自己所造成的損害,也能夠客觀地評價對方。這樣的人在古代也有不少,就他們本身來說,都是屬於正直的人士,而不因為一言一事而對他人完全贊同或者全盤否定。我們今天也需要有這樣的人,人和人之間很難一團和氣,但即使有矛盾或者過節,也絕不能“愛之欲其生,怨之欲其死”。

經文:

魏文侯問於解狐曰:“寡人將立西河之守,誰可用者?”解狐對曰:“荊伯柳者賢人,殆可。”文侯將以荊伯柳為西河守,荊伯柳問左右:“誰言我於吾君?”左右皆曰:“解狐。”荊伯柳往見解狐,而謝之曰:“子乃寬臣之過也,言於君。謹再拜謝。”解狐曰:“言子者,公也;怨子者,吾私也。公事已行,怨子如故。”張弓射之,走十而沒,可謂勇矣。《詩》曰:“邦之司直。”

語譯:

魏文侯問解狐:“我想任命西河這個地方的太守,誰可以被任用呢?”解狐回答說:“荊伯柳是個賢能的人,大概可以吧。”魏文侯準備任用荊伯柳為西河太守,荊伯柳問他左右的人說:“誰向國君推薦我的呢?”左右的人都說:“是解狐。”荊伯柳就去拜見解狐,向他道謝說:“您寬恕我的罪過了,向國君推薦我,我要向您多多拜謝。”解狐說:“我推薦你是為了公家的事,懷怨你是我個人的私事。現在公事已經做完了,我懷怨你還和從前一樣。”拉開弓來射他,荊伯柳跑了十步遠才隱沒不見,解狐可以說是很勇敢的了。《詩經》上說:“那個人是主持國家正義的人。”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