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災異論不能約束皇權(二)

作者: 翟玉忠 付金才   發布時間: 2022-06-05

經義:

西漢大儒董仲舒將自然界非常之現象稱為異,較小的“異”稱為“災”。他認為災異是天對皇帝的警告,面對災害、怪異現象不知修正自己,就會導致國家敗亡,這就是影響深遠的天人感應災異論。董仲舒是《春秋》公羊學大家,常常附會《春秋》經傳說事:“臣謹案《春秋》之中,視前世已行之事,以觀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 (《漢書•董仲舒傳》)

自此以後,中國諸多學人天真地相信:董仲舒鼓吹的災異論是對皇權的有效制約——他們把皇帝看成了很容易被嚇唬住的小孩子。歷史現實是:自然界災異出現的時候,皇帝最多下“罪己詔”表表態,塞責的總是那些官員,特別是丞相。災異論不僅不能有效制約皇權,還常常作為政爭工具。

最有名的西元前7年(綏和二年)春,漢成帝時出現“熒惑守心”的可怕天象,丞相翟方進為此自殺。事實上這一天象根本沒有發生過,因為現代學者用天文學軟體可以推算出,當年春天火星不可能進入心宿。這個天象同歷史上諸多天象一樣是偽造的,目的顯然是除掉翟方進。臺灣科技史學者黃一農教授寫道:“但根據推算,綏和二年春天根本未發生‘ 熒惑守心’的天象,顯然是有人為了某種政治目的而故意假造的!由於天文現象無法再重複觀測驗證,所以天象容易作偽,且古人深信天人感應的思想,對偽作的天象,往往無法質疑……在中國古代,災異原或得以制衡皇權,避免其無限制的膨脹,但是從翟方進因天變自殺的例子看來,實際的功效並未如此,雖然善為星曆者或可對天變提出解釋,建議應變之道,然而最後的決定權及最大的操控權,卻多掌握在皇帝手中。”(黃一農:《社會天文學史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頁。)

《漢書•五行志》將本篇“雊雉”作為凶兆,西漢今文家的《尚書大傳》將其作為吉兆,是遠方來朝、天下太平的象徵。災異本身解釋的多變乃至相互矛盾,加上儒者裝神弄鬼、以天的代言人自居,董仲舒時代災異論就搞得學林烏煙瘴氣。

西元前135年(建元六年)二月,高帝廟發生火災;四月,高帝陵寢偏殿發生火災。董仲舒竟然以上天的口吻,要求漢武帝以成就太平之世的公正之心,殘酷誅殺親戚、近臣:在諸侯的親戚貴屬中挑出最專橫跋扈的人殺掉,就像我燒掉遼東高廟一樣。親近大臣在國都行旁門左道和那些手握重權不正直的人,要把他們殺掉,就像我燒掉高園殿一樣!《漢書•五行志》錄有他的對策:“故天災若語陛下:‘當今之世,雖敝而重難,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視親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遼東高廟乃可;視近臣在國中處旁庂及貴而不正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園殿乃可’云爾。”

董仲舒的上書還沒有定稿,就被主父偃偷走呈送給了漢武帝。漢武帝拿給儒生看,董仲舒的學生呂步舒由於不知作者是誰,認為其言辭荒謬愚蠢。結果董仲舒被判處死刑,皇帝下詔赦免才逃過一死。嚇得董仲舒自此以後再也不敢言天人感應、災異之事了。《漢書•董仲舒傳》記載:“先是遼東高廟、長陵高園殿災,仲舒居家推說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見,嫉之,竊其書而奏焉。上召視諸儒,仲舒弟子呂步舒不知其師書,以為大愚。於是下仲舒吏,當死,詔赦之,仲舒遂不敢複言災異。”

西漢儒家方士化、玄秘化、神學化是歷史倒退,與人類自我解放的歷史大趨勢和中國文化“以人為本”的底色相違背,所以早晚會被歷史所拋棄。

經文:

乃訓于。曰:“惟天下民,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非天民,民絕命。民有不若德不聽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

“嗚呼!王敬民,罔非天典祀無豐於昵。”

語譯:

祖己勸導商王祖庚:“上天考察下民,主要根據下民是否按照理義行事。上天賦予人的壽命長短不一,對於短壽之人,並非上天要縮短他們的壽命,而是下民言行不合理義。尊敬的王呀,相對於上天而言,你也是下民,要正確理解上天、理義和生死的關係。對於那些既不接受教化,也不畏懼懲罰的人,上天會通過變異之兆提醒他改變自己的言行。這次肜祀的徵兆,其實是在提醒你調整國策。既然已看到徵兆,父廟的祭品就不要過於豐厚,甯儉毋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