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祭祀具有重要的內政外交意義(一)

作者: 翟玉忠 付金才   發布時間: 2022-06-05

經義:

本節記祭祀商朝第二十三代王武丁時,野雞落在鼎耳上高聲鳴叫一事。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成公十三年》),祭祀通過敬神禮儀,強調中國選舉制度重功勳的原則。尊崇有德行的人,報答有功勞的人——崇德報功。

《禮記•祭法》概括了古人祭祀的範圍,祭祀對象都是為社會做出重大貢獻的人,“有功烈於民者”,這樣的人,死後才被人民懷念。當我們把這種不忘根本的感恩精神延伸到自然界,也要祭祀日月星辰,大地山川,因為這是人民制定曆法、獲得生產生活資料所必需的。《禮記•祭法》所列的功勳包括:一是為民眾樹立榜樣的先哲;二是為公眾獻身的烈士;三是為安邦定國立下功勞的人;四是能帶領民眾抵禦大災害的領袖;五是能救民于水火的英雄。文中說: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菑(菑同‘災’——筆者注)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穀、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禮記•祭法》舉了諸多歷史上被人們懷念祭祀的偉大人物:帝嚳能計算星辰的運行,為民眾制定計時的方法;堯能儘量使刑法公正,為民作表率;舜為操勞國事而死在蒼梧之野;鯀治洪水大功未成而被處死,其子禹能繼承父業;商湯以寬厚之道治民,除暴安良;周文王運用文治,武王建立武功,為人民除去紂這個大禍害……

除了內政,夏商周三代祭祀還具有重要的外交意義。據《國語•周語上•祭公諫穆王征犬戎》,三代五服不僅是一種天下秩序,同時也是與祭祀相聯繫的財政制度安排。五服決定了距帝都遠近不同地域所要盡的助祭義務,具體是:屬甸服的供天子祭祀祖考的日祭,屬侯服的供天子每月祭祀曾祖和高祖的月祀,屬賓服的供天子每季度祭祀遠祖宗廟的時享,屬要服的供天子每年獻享於壇、墠(墠,音shàn,古代祭祀或會盟用的場地——筆者注)的歲貢,屬荒服的則有新君繼位、以當地寶物為見面禮朝見天子(尊天子為王)的義務。文中說:“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

犬戎屬荒服地區,好大喜功的周穆王卻以賓服之禮(不享)責罰犬戎,出兵征討,所以遭到了祭公謀父的批評。周穆王一意孤行,出兵犬戎,結果荒服諸多族群都不來帝都朝見了——“自是荒服者不至”。

五服諸族群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會如何呢?首先天子要反省檢查各項規章措施,若天子內省檢查後還有不履行義務的就依法處置,征討誅罰不從令者。但對於要服、荒服,由於其距離帝都太遠,主要是發佈命令、文告譴責,即使他們不聽話,也儘量不要勞師遠征。文中說:“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辟(辟,治理——筆者注),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增修於德而無勤民於遠。”

中國人依照先內後外、先近後遠、先文後武的平天下原則,將內省精神應用到外交事物——在全球大爭的21世紀,這是怎樣寶貴的精神財富啊!

周穆王違背先王訓典慘敗是個重大事件,所以史官記錄了下來。祭公謀父說五服制度出於虞夏時代先人留下的“訓典”,很可能,五服制度在三代確實存在!

經文: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語譯:

商王祖庚以肜禮祭祀亡父高宗武丁時,突然一隻野雞落在鼎耳上高聲鳴叫。時人認為將會發生災變,擔心祖庚夭折,國祚不長。祖己是高宗武丁時的名臣,高宗去世後,他繼續輔佐高宗之子祖庚。見此異象,祖己認為,先要打消祖庚關於夭折的顧慮,正確認識生死現象。然後再針對祭祀提出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