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也要講權變(《韓詩外傳·卷八•第二十五章》)

作者: 孫立堯   發布時間: 2022-05-31

經義:

曾子以孝知名,本章中所記載的這件事情,卻受到了孔子的批評。孝事父母,有種種隨機應變的辦法,不能死執一律,如果父親所做的事情有所不對,也不能完全依從,也可以進行勸諫,所謂的“幾諫”。舜也是孝子,其父瞽瞍是不講道理的人,所以舜侍奉他的辦法便是:“小箠則待笞,大杖則逃。索而使之,未嘗不在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這是一種懂得權變之道的孝子。

經文:

曾子有過,曾晳引杖擊之。僕地,有間乃蘇,起曰:“先生得無病乎?”魯人賢曾子,以告夫子。夫子告門人:“參來!汝不聞昔者舜為人子乎?小則待笞,大杖則逃。索而使之,未嘗不在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今汝委身以待暴怒,拱立不去,非王者之民,其罪何如?”

《詩》曰:“優哉柔哉,亦是戾矣。”又曰:“載色載笑,匪怒伊教。”

語譯:

曾子有過錯,他的父親曾皙拿起手杖來將他打得趴倒在地上,過了一會兒才蘇醒。站起來說:“您還有什麼不滿的嗎?”魯國人認為曾子很有賢德,就把這件事告訴孔子。孔子對他的學生說:“曾參來的時候,不要讓他進來。”曾參自己認為沒有什麼過錯,請人向孔子求情,孔子說:“你沒有聽說過以前舜怎麼做兒子嗎?如果他父親拿小鞭子來打他,他就等著挨打;如果拿大棍子來打他,他就逃跑。找他做事情,他沒有不在旁邊的,一下子就找到他;找他要將他殺掉,沒有能夠找到他的。現在你呆在那裏等待著父親的暴怒,拱手站立而不離開,難道你不是天子的臣民嗎?殺天子的臣民,應該判什麼罪呢?”

《詩經》上說:“很悠閒地過日子,非常安定。”又說:“臉色和柔而微笑,不發怒而進行教導。”

(整理自孫立堯注譯:《新譯韓詩外傳》,臺北三民書局2012年版。經義為原書“研析”部分,文章並不代表本網觀點;標題為整理者所加。)